•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南城 发布时间:2017-05-24 阅读: 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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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水利厅

    201612


     

    前  言

    水利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不仅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水利部、流域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治水兴水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五年来,全省水利投资再创新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水利管理进一步强化,水利改革全面推进,较好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促进江西绿色崛起做出了较大贡献。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五年。全省水利发展还存在着防洪减灾体系仍不完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还不健全、水生态安全风险日益加大、水利管理改革深层次问题尚待破解等问题,已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和面临的突出安全问题,需要从根本上扭转建设、管理、改革滞后的局面。落实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需要统筹谋划好“十三五”时期的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水利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全面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江西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及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的相关要求,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奋斗目标,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研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总体布局和政策措施建议。

    本《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

     



     

    发展基础

    1.1 发展现状

    江西水资源丰沛,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1638毫米,丰富的水资源为江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多发,为兴水利除水害,经过历年的建设,全省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防洪、治涝、灌溉、供水、发电、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水利工程160余万处,其中:堤防1.3万公里,保护人口1832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40%;各类水库1.08万座,总库容306亿立方米;水电站3846座,规模以上水闸1.1万座,泵站2万座,机电井155万眼;城乡集中供水工程2.9万处,覆盖城乡人口3286万人;大型灌区19处,中型灌区296处,全省总灌溉面积3142万亩,除涝面积607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万平方公里。

    在防洪减灾方面,全省基本构建了以堤防为主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近年来,随着鄱阳湖二期防洪工程、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的实施,5万亩以上重点堤防和城市堤防基本上可抗御设计标准洪水,越来越多的县城、乡镇和1-5万亩堤防防洪能力正在逐步达到规划标准。据初步统计,遇设计标准内洪水,全省约有1250万人防洪安全可得到有效保障,约占堤防保护总人口的68%

    在供水保障方面,随着峡江、山口岩、伦潭等大型水库及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的加固改造和建设水资源时空配置能力有效提高。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乡镇和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达到2590万人,自来水供水人口达到2299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7%。随着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实施,耕地灌溉面积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66 %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江西水生态自然本底较好,总体上处于良好状态。水质等水生态环境监测指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监测评价的6241公里河段水质在类水以上的河段占92.9%,省划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8.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污染水体、挤占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环境问题不容忽视。

    1.2 “十二五”水利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省强力推进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水利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策应长江经济带建设、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昌九一体化、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持续大规模推进水利建设,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治水兴水进入一个新的阶段。5年来,全省水利投资规模再创新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速,水利管理进一步强化,水利改革全面推进,较好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促进江西绿色崛起做出了较大贡献。

    (一)防汛抗旱减灾取得重大胜利。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超前部署、科学防控、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轻洪涝旱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成功应对了2011年春夏连旱、旱涝急转的严重灾情,有效抗御了2012年历史降雨最多、五河117站次发生超警戒洪水和台风“海葵”对我省影响持续时间长的严峻考验,最大程度减轻了2013年秋季大范围严重干旱对粮食生产和居民饮水等的影响,成功抗击了2014年德安县超历史特大暴雨,2015年梅川江超50年一遇特大洪水、11-12月超历史记录降雨而引发的历史罕见冬汛等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二)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实施。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工程建设进展加快,基本完成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建成峡江水利枢纽,开工建设浯溪口水利枢纽。鄱阳湖和五河治理加快实施,完成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47座重点圩堤应急防渗加固、五河重点段防洪应急整治工程;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建设进展加快,累计治理河道总长度475公里,大江大河大湖控制洪水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伦潭水利枢纽和山口岩水利枢纽2座大型水库,开工建设寒山、太湖2座中型水库,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不断完善,结合小型水库及其它水源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供水能力约36亿立方米。

    (三)民生水利发展成效显著。以农村饮水安全、防洪突出薄弱环节治理、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惠及民生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促进城乡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利为保障全省民生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解决了1180万农村居民和22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不安全饮水问题,同时编制实施了《江西省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依托省水投集团公司等投资平台和社会资本,在全省38个县(市、区)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标准。如期完成729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实施了396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启动了34个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8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建设,基本建成94个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实施了9座大型灌区、32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6座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开展四批104县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一批20个小农水项目县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小农水重点县全省覆盖,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多万亩。建成22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16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代燃料人口12万人),完成485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新增农村水电装机62万千瓦。

    (四)水资源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落实,基本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纳入省对市、县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用水总量得到严格控制,全省年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 “红线”内,取得了以用水总量1%的年均增量支撑了经济社会10%的年均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加快推进,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力度逐步提高,计划用水管理逐步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萍乡、南昌、景德镇3市被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东乡县、湘东区等10个省级试点被授予“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创建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机关单位,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推进,节水器具逐步推广,节水宣传广泛开展,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132立方米下降至8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49左右。水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强化,完成全省江河湖泊地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开展水功能区确界立牌,全省446个省划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覆盖率97.3%2015水质达标率为88.1%(全因子评价,下同),其中,178个国家级重要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2015水质达标率为87.6%;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加强,印发实施《江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准确发布水资源公报、管理年报和质量月报等水资源信息。开展了水功能区、省市界河、饮用水源地与重点用水户为主体的“百大哨口”监测项目,基本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江西省项目,开展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五)着力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全力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稳步开展南昌、新余、萍乡三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成功申报并实施南昌市幸福水系综合整治国家河湖水系连通项目;率先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县、乡(镇)和村试点建设与自主创建,确定会昌、莲花、共青城3个试点县,48个试点乡(镇)和258个试点村,通过自主创建命名水生态文明乡(镇)17个、水生态文明村96个;率先组织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水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和评价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加快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突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新增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1万平方公里;赣州列为国家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2014年兴国县荣获“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兴国、修水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县”。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南昌、九江、赣州、景德镇、萍乡等5市国家级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印发实施《江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积极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强与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协作,合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全省10819座水库中有9460座水库全面退出承包养殖,水质达到 Ⅲ类水标准,比整治前增加4947座,水质达标率为87.4%,比整治前增加45.7%,其中,饮用水水源区622座水库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如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新增17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17个省级水利风景区,全省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达到36个,省级水利风景区达到17个,水利服务绿色生态江西建设成效显著,为促进绿色崛起做出了较大贡献。

    (六)水利行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水文监测、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监控、水土保持监测、水行政执法设施等管理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水利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全面建成鄱阳湖模型试验研究基地、鄱阳湖水文生态监测研究基地、江西水土保持科研创新基地"三大基地",水利部鄱阳湖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实质性运转;1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水利部公益性科研专项、3项水利部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2项水利部“948”项目获批实施,省水利厅每年有近40项科研项目立项实施、10余项科技成果得到推广转化与应用,荣获大禹奖、省科技进步奖等省级以上奖励13项。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圆满完成了第一次水利普查,基本完成了鄱阳湖、五河及其支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编制了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赣抚尾闾综合整治规划等一大批水利规划。恢复或建立乡镇水务站1474个,全部覆盖有水利建设任务的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设置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年培训基层水利人员3000人次以上,连续四年开展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培养,“十二五”共培养招录886人,放宽基层招录标准,提高人才素质,壮大人才队伍。

    (七)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加大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权水价、工程建管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积极推进“河长制”,出台了《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靖安县、星子县列为全国第一批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均有专门机构承担水资源管理职能,并配备了专职人员;8个设区市设立水资源科,60多个县(市、区)成立水资源股,萍乡市、上饶市和新干县、永修县等成立了市、县级水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江西省水权试点方案》获批,启动了新干县、高安市、东乡县3个水资源确权登记试点;签订萍乡市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协议,我省向探索水资源市场化配置迈出了重要一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安义县、高安市、宁都县三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国家试点通过验收,为促进农业节水、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在全省范围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了良好示范。省水利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全面铺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开展新干县国家试点、高安县等10个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管养分离试点基本完成。通过信贷、发行债券和期票、盘活水利沉淀资产、优化置换水利相关资产资源、参与保险债权等,以水利优势换取资金优势,不断优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

    (八)依法治水管水得到加强。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制定了《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完成或修订完成《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5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完成了《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主要工作,开展了《江西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强化水行政执法,开展水事矛盾纠纷和省际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鄱阳湖非法围湖专项整治,查处共产主义水库等非法侵占河湖水域行为,加大非法采砂治理力度。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共取消调整审批事项26项,水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至19项,全力做好“三单一网”工作。

    (九)水利投资规模再创新高。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10号文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支持下,中央和省级大幅度增加水利投入,市县级配套水利投资不断加大,投资来源不断拓宽,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有效保障了“十二五”各项规划任务的顺利实施。“十二五”全省共落实水利投资888亿元,年均投资178亿元,是“十一五”年均投资的3.1倍。从投资来源看,中央财政资金394亿元、省市县地方财政资金351亿元、金融贷款和社会投入143亿元,分别占44%40%16%。从投资方向看,防洪、水资源、农村水利、水保生态、其它专项投入分别占43%24%27%2%4%。水利投资向民生和贫困地区等重点领域倾斜,用于民生水利建设比重约占59%

    总体上看,经过“十二五”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全省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有效扭转,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河湖水生态环境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水利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高涨,全社会节水洁水的意识明显增强,为“十三五”水利发展再上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专栏1   ”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水利发展目标指标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备注

    1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万人)

    1179.7

    1179.7

    解决师生228

    2

    新增供水能力(亿立方米

    35

    36.26

     

    3

    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450

    417.5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0

    0.49

     

    5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120

    88

     

    6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平方公里)

    1

    1.02

     

    7

    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万千瓦

    40

    62

     

    8

    国家级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

    85%

    87.6%

     

    1.3 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时期全省水利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还存在防洪减灾体系仍不完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还不健全、水生态安全风险日益加大、水利管理改革深层次问题尚待破解等问题。

    一是防洪减灾体系仍不完善。

    水库调控江河洪水的能力不足。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调控江河洪水的能力不足,五大河干流建成修河柘林水库、抚河廖坊水库和赣江万安水库(正常蓄水位还未达到设计值100米)、峡江水库等4座控制性枢纽工程以及饶河在建的浯溪口水利枢纽;全省现有1.08万座水库中仅有5332座水库设有防洪库容,防洪总库容69.1亿立方米,约占全省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的4.5%,水库调控江河洪水的能力不足,流域梯级水库群综合调度有待加强。此外,“十二五”规划外一批新出险水库亟待加固。

    堤防工程设施有待完善。长江干流崩岸有加剧的趋势,威胁沿江堤防及防洪安全;长江干堤湖口、彭泽段现状4-5级等级偏低,太泊湖堤等长江支堤尚未进行过系统的除险加固建设,与九江沿江开放开发要求不相适应。鄱阳湖及五河等防洪态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全省1-5万亩圩堤及农村千亩圩堤明显薄弱,5万亩以上部分重点圩堤也亟须根据新出现的险情并结合防汛抢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加固整治和标准化建设;城市防洪能力与城市群发展还不相适应,部分新建城区还未形成防洪封闭圈全省1.3万公里堤防达标率仅29%左右,全省堤防保护人口仍有约580万人防洪安全还未得到有效保障。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尚未全面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进展滞后;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138座病险水闸还有一半以上没有实施;农村涝区缺乏系统治理,中小型泵站尚待全面更新改造;城市建设侵占河湖水域现象严重,城市排涝能力不足,内涝问题突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二是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还不健全。

    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水资源调蓄能力不足。2015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量258亿立方米,约占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565亿立方米的16.5%,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全省现有水库总库容仅306亿立方米,有效库容约160亿立方米,仅占地表水径流总量的10%左右,水库调蓄能力不足,一些水库供水、灌溉相互争水矛盾突出水源工程建设力度需继续加大,亟须补充建设一批大、中、小型水源工程。

    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生态环境风险日益加大和极端气候频繁出现,工程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等区域性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东乡、德兴等城市缺水问题突出,赣江、鄱阳湖枯水位降低和枯水季节提前的影响都昌、星子、共青城等沿湖多座县城枯水期取水困难,城乡供水矛盾日趋尖锐;受乐安河流域重金属污染影响,乐平市不得不从共产主义水库取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供水水源单一、取水口集中,除萍乡市外,基本上未建成应急备用水源供水设施,供水安全缺乏有效保障。现有农村供水工程大多建设标准不高,规模偏小,水处理设施缺乏,水源及供水水质问题突出,部分工程老化坏损,影响工程正常运行,农村饮水工程亟待巩固提升。

    农田灌溉设施仍待完善。大型灌区骨干工程改造已近尾声,但投入与实际需求仍有差距;重点中型灌区改造进展缓慢,一般中型灌区尚未进行过系统的改造;并需要结合当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灌区建设。全省仍有约34%耕地面积得不到有效灌溉,现状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49,节约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水生态安全风险日益加大。

    虽然目前江西水生态环境总体处于良好状态,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极端气候变化等引起的水生态环境风险日趋加大,保障江西绿色崛起仍面临着严峻挑战。

    河湖调节和自我修复能力下降。鄱阳湖调节功能衰退,保持“一湖清水”面临严峻挑战。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流域地表水资源量占长江流域水资源总量的比重超过15%,受三峡蓄水、极端气候等影响,鄱阳湖及五河尾闾枯水位降低,枯水季节提前,枯水期延长,枯水期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恶化,湿地生态退化,水质恶化,生物多样性下降,部分地区血吸虫病出现上升趋势,鄱阳湖枯水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需要调控鄱阳湖合理的枯水位。

    城市河湖水环境变差,城镇建设进程中无序开发、侵占河湖水域现象突出,水系连通受阻,河湖湿地萎缩甚至消失,水生态、水环境遭到破坏,排污管理不到位,水质日益变差,甚至出现黑臭水。农村河塘淤塞,随意排污、倾倒垃圾现象普遍,农业面源污染加剧,农村水环境问题突出。

    此外,水源地保护与达标建设总体滞后;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66万平方公里,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6%,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

    四是水利管理改革深层次问题尚待破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随着经济结构深入调整和社会持续转型,水利管理体制机制仍存在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协调、不相适应的问题。

    水务体制改革滞后,全省仅1/3市县实现了水务一体化管理,“多龙管水”依然存在;水资源要素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尚未形成,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深入落实。水文水资源管理手段还不完善,水文站网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水资源计量监测预警、信息化管理等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水权水市场、水价市场化形成机制还未建立,市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有效配置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有效保护河湖水生态环境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河湖水域及岸线利用保护、排污等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建立部门间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从流域整体统筹推进河湖管理与保护;河湖动态监控、执法管理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建设“重大轻小”、工程“重建轻管”问题依然存在。城乡水利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差异明显,农村地区防洪、饮水问题突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管理人员、管理经费不落实,工程运行监测设施缺失,巡查监测管理技术手段落后等,水利工程维养管护亟待加强。

    水利投入尤其是地方配套仍显不足,投资渠道单一,影响水利快速发展,水利投融资模式尚需完善,市场化水利投资机制亟待建立,以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水利的活力。 

    1.4 “十三五”水利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党全社会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省委“十六字方针”的关键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水利改革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

    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如期实现江西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对提高水利保障能力、提供更加优质均衡的水利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阐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确立了“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十六字发展方针,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作出了我省仍处于“迈向全面小康的决战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区域开放融合的深化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升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法治江西建设的推进期”六期融合的准确判断,新的发展形势对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实现“发展升级”,江西对接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加快推进昌九一体化发展、苏区振兴步伐等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更加精准有力的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拉动作用及对区域协同发展的先行引导作用,全面提升水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小康提速”,促进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让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需要着力解决好水利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加快推进水利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绿色崛起”,把我省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不断开创“绿、富、美”并进的新局面,要求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水和谐理念,加快转变用水方式,着力缓解水资源水环境约束趋紧的矛盾,在推进水利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一系列决策部署,全社会治水兴水、加快水利发展的热潮高涨,水利改革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研究制定了国家水安全战略,明确了新时期“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水利工作方针,作出了加快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特别是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基本建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深化改革、依法治省等重要任务,并对我省“十三五”水利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围绕防灾减灾、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不断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保障防洪安全、保障供水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政策部署为我省“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时,各地大规模兴修水利,全社会对水利高度关注,公众节水洁水意识不断增强,为水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面对新常态对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一系列有利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但面对内外部环境,我省“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在外部环境上,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加剧导致极端、突发水事件影响风险加大,如“十二五”时期我省先后出现了2011年春夏连旱、旱涝急转和2015年历史罕见冬汛等极端自然灾害,未来洪涝旱灾害和水资源基础条件可能朝着不利的方向演进;由于三峡蓄水、极端气候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近年来鄱阳湖及五河尾闾枯水位持续走低,自我调节功能退化,枯水期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恶化,保持鄱阳湖“一湖清水”面临严峻挑战。在内部环境上,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需要水利在改善民生和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但是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现状还存在着不少差距,防洪减灾体系仍不完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还不健全、水生态安全风险日益加大、水利管理改革深层次问题尚待破解等新老水问题相互交织,我省又属革命老区,受自身发展条件限制,使我省“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着不少困难。

    总体来看,今后五年,我省水利仍处于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促发展、惠民生的发展阶段,是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有效破解新老水问题、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水利发展改革须立足省情水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机遇,服务国计民生和发展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不断开拓水利发展的新境界,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管理、改革滞后的局面,着力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水利保障体系。

     


    总体思路

    2.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战略目标,积极转变治水管水理念,高举生态文明大旗,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江西水利改革发展,统筹建设、管理和改革“三驾马车”,全面推进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保障能力“三安全一保障”水利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水利管理和深化水利改革,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水利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全面服务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2.2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改善民生。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防洪、饮水等问题,支持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推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发展成果。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坚持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坚持系统治理,促进协调发展。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协调水量水质共管、水体水域兼顾、防洪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促进流域区域、城市农村水利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两手发力。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释放改革红利,增强水利发展的内生动力;划清政府和市场在涉水事务中的边界,在水利投入、建设、运行、管理各环节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使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做好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

    ——加强衔接协调,形成攻坚合力。加强与国家“十三五”规划、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国家有关规划的衔接,加强与全省“十三五”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省内有关规划的衔接。各部门形成合力,处理好岸上与岸下、源头与河湖的关系,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指导性和可实施性。

    ——坚持依法治水,促进科技兴水。坚持依法治水管水,有效协调涉水利益,依法规范水事行为,不断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坚持科技贯穿于水利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

    2.3 发展目标

    2020年,治水管水理念根本转变,通过加快建设、强化管理、深化改革,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安全体系、供水安全体系、水生态安全体系、水利科学发展保障体系“三安全一保障”水利保障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1)防洪安全建设目标

    防洪减灾综合体系进一步完善长江、鄱阳湖和五河干支流重点堤防及城市堤防达到规划防洪标准,万亩以上堤防基本达到规划防洪标准;康山等国家重点蓄滞洪区能够正常运用;中小河流重点段基本达到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标准;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防御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消除新出险的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安全隐患;重点低洼易涝地区和粮食主产区排涝能力逐步提高;水旱灾害损失水平进一步下降。

    2)供水安全建设目标

    供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全省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力争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新增及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左右;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60亿立方米(平水年)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2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33%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

    3)水生态安全建设目标

    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级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1%以上,保持鄱阳湖一湖清水下泄;南昌、九江等重点城市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农村水环境逐步得到治理与修复,重要河湖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全省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00平方公里,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4万千瓦。

    4)保障能力建设目标

    水利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有力保障水利“三个安全”发展目标的实现。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监测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充实完善,规模以上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较大提高,防汛抗旱、水资源综合调度和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水利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基层水利单位管理能力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5)水利改革和管理目标

    围绕水安全保障,构建有利于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完善的水利制度体系,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要进展。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落实,河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依法治水不断巩固强化。

    “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主要目标见专栏2


    专栏2   “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主要目标

    序号

    指标

    2015年实际值

    十三五规划指标

    备注

    1

    用水总量控制(亿立方米)

    246

    [≤260]

    (平水年)

    约束性

    2

    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

    147

    立方米

    ≥28

    约束性

    3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

    88

    立方米

    ≥33

    约束性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49

    [≥0.51]

    约束性

    5

    新增供水能力(亿立方米)

    20

    预期性

    6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67

    [≥80]

    预期性

    7

    新增及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3042

    300

    预期性

    8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122

    100

    预期性

    9

    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万千瓦)

    14

    预期性

    10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4200

    预期性

    11

    国家级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7.6

    [≥91]

    约束性

    注:2015年实际值是指该指标在2015年底的达到数;指标带 [ ]为“十三五”期末达到值,其余为5年累计数。

    2.4 总体布局

    按照国家长江经济带建设、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等区域发展战略对水利发展的总体要求,针对江西“五河一湖”流域和区域实际,建设赣江新区、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构建九江沿江开发带和推进昌九一体化等发展部署,以永保鄱阳湖“一湖清水”为核心,以“生态江西、绿色崛起”为指引,对接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赣北、赣东北、赣西、赣中南四个片区,因地制宜地布局规划区域重点水利工程,促进流域区域协调发展。

    赣北地区涉及南昌、九江两市,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中心,省委省政府正大力推进“昌九一体化”发展战略,打造国家级赣江新区。赣北地区以长江防洪整治、鄱阳湖综合治理和保障赣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任务。区域内防洪形势仍然严峻,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重,应重点着眼于防洪形势、水资源条件与江湖关系的新变化、新要求,以确保江湖安澜、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妥善处理好江湖关系为主线,以鄱阳湖水利枢纽为龙头,加强河湖水环境整治、防洪除涝、城乡自来水、水利血防等工程建设,构建“五河一湖”水生态绿色廊道,为区域经济发展乃至长江中下游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赣东北地区涉及上饶、景德镇、鹰潭,战略定位是中部地区重要的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沿海地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全国著名的文化生态旅游地,着力构建开放合作区域新格局。赣东北地区以信江、饶河及其支流治理为主线,重点加强中小河流治理、供水工程建设、农田灌溉建设、乡村水环境整治,加强山丘区水源涵养,维持优美水生态环境,转化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增强区域发展能力,促进以上饶、鹰潭为中心的信江河谷城镇群经济发展。

    赣西地区涉及新余、宜春、萍乡,是全省重要的工业基地,战略定位是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先行区、“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着力构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新局面。赣西地区应以着力解决水资源发展瓶颈为主线,加快推进重点供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水平,强化节水减排,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积极推进新佘、萍乡国家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升级和构建新宜萍城镇组群密集带提供水利支撑。

    赣中南地区涉及赣州、吉安、抚州,属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国家正在实施苏区振兴发展战略。赣中南地区应以发展民生水利为主线,按照国家精准扶贫的要求,重点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建设、防洪减灾建设,发展农村小水电,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着力提升水利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能力;加强山丘区水土资源涵养,保护优质资源,着力构建生态屏障,推动江河源头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和补偿等。水利发展致力于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为实现区域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水利保障。


    水利发展主要任务

    围绕“十三五”水利发展目标,统筹推进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推进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以“三安全一保障”夯实水利发展基础;强化水资源红线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建设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社会节水管理、应急监测管理,以“六大管理”提升水利建设与管理效力;以健全水权制度、推进河长制工作、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推进水利科技创新等“五大改革”激发水利建设与市场活力;以水利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水管水。

    3.1 水利建设主要任务

    一、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保障防洪安全

    持续增强防洪减灾安全保障能力,确保重要江河湖库、重点城市、重点地区、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

    开展长江干流综合整治。实施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治理崩岸长度70.9公里(新建护岸21.8公里,加固护岸49.1公里);推进长江堤防整治,整治改造湖口、彭泽段现有144-5级长江干堤,加固芳湖堤、太泊湖堤等长江支堤。

    开展鄱阳湖综合治理。全面完成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基本完成鄱阳湖区32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治理堤长429公里;对25条保护面积万亩以上的单退圩堤进行整治,治理堤长200公里;推动鄱阳湖区31条重点圩堤达标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标准示范段建设、除险加固、排涝整治、堤容堤貌整治等系统性治理;完成康山国家重点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推进珠湖、黄湖、方洲斜塘3座国家一般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确保长江中下游重要地区的防洪安全;加快五河尾闾疏浚整治,整治河道637公里。

    2)继续实施五河及支流治理

    基本完成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共治理140个项目,涉及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9条;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治理项目717个,涉及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河流项目695项,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项目22项;完成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的崇仁、永丰、上栗、渝水、星子、浮梁、青山湖、定南等8个县整治工程,对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河流进行河道疏浚、水系沟通、堤防加固、截污治理等;有条件的地区继续实施山洪沟治理;开展五河干流19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开展万亩以上圩堤应急除险加固整治;开展千亩圩堤应急整治,保障农村地区防洪安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3)积极推进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

    建成浯溪口水利枢纽,提高对昌江洪水和水资源的调控能力。抓紧开展一批对流域或区域防洪、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等具有重要作用的控制性枢纽工程前期论证,并加强与航运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考虑通航要求。支持赣江、信江流域航电(运)枢纽工程建设,通航工程应与防洪、水资源的要求相协调。

    4)继续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实施新出险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涉及南车等8座大型水库、小湾等53座中型水库和73座小(1)型水库及3673余座一般小(2)型水库。

    继续实施“十二五”国家规划内剩余的和“十三五”新增的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涉及张公桥、谷皮冲、锦惠渠、骆驼湾、老蓉芙5座大型水闸和白露等88座中型水闸。

    5加强城镇防洪建设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洪水防御、城市排涝、市政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城市水文化水景观等需要,加快推进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步伐,结合五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南昌、九江两个国家重点防洪城市和其他9个设区市、55个县(市)城区及防洪任务比较突出的重点乡镇达到规划防洪标准,提高镇市防洪减灾能力。建设“海绵城市”“海绵家园”,推进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支持南昌、新余、九江等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和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6)推进治涝工程建设

    推进重点城镇、重点圩垸和粮食主产区等重点涝区的排涝设施改造和建设,逐步提高重点地区除涝能力和排涝标准。启动实施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灌排能力。规划治理涝区174个,新建泵站53座、改扩建泵站170座等。

    专栏3   防洪安全工程

    大江大河大湖治理

    ——长江干流综合整治:实施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治理江岸崩岸70.9公里;推进长江干流江西段堤防整治工程,整治改造14条现有4-5级长江干堤,加固太泊湖堤等长江支堤;

    ——鄱阳湖综合治理: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涉及红旗、长乐等20条重点圩堤;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涉及32条圩堤、治理堤长429公里;鄱阳湖区单退圩堤加固整治,涉及25条保护面积万亩以上圩堤,加固堤长200公里;推动鄱阳湖区重点圩堤达标建设,涉及赣抚大堤等31条重点圩堤;鄱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完成康山国家重点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推进珠湖、黄湖、方洲斜塘3座国家一般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五河尾闾疏浚整治,整治河道长度637公里。

    五河及支流治理

    ——五河防洪治理工程:治理140个项目,涉及19条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治理717个项目,涉及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河流项目695项,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项目22项;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完成崇仁县、永丰县、上栗县、渝水区、星子县、浮梁县、青山湖区、定南县等8个重点县整治任务,涉及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治理

    ——山洪沟治理:有条件的地区继续实施;

    ——五河干流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涉及19条圩堤;

    ——万亩圩堤应急除险工程

    ——千亩圩堤应急整治工程。

    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

    ——建成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

    城镇防洪工程

    ——城市防洪工程:11个设区市、55个县(市)和防洪任务突出的重点乡镇基本达到规划防洪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支持南昌、新余、九江等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和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大中型病险水库:包括南车等8座大型病险水库,小湾等53座中型病险水库;

    ——小型病险水库:73座小(1)型水库、3673座一般小(2)型水库; 

    ——大中型病险水闸:包括张公桥、谷皮冲、锦惠渠、骆驼湾、老蓉芙5座大型水闸,白露等88座中型水闸。

    治涝工程

    ——开展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共治理涝区174个,新建泵站53座、改扩建泵站170座等。

     

    二、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保障供水安全

    以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粮食主产区灌溉用水和重点区域生态用水安全为主要任务,因地制宜修建一批水源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和配置能力,促进水资源空间均衡。加强直接惠及民生的城乡供水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水利的服务功能和保障水平,改善农村地区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为推进城乡服务均等化提供水利基础保障。

    1)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

    实施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和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构建大中小、蓄引提水源工程相结合和正常供水与应急供水均有保障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水平,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和粮食主产区的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开工建设四方井、花桥2座大型水库,推进鹅婆岭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建成寒山、太湖等一批中型水库,有计划地开展一批中型水库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适时开工建设;建设一批小型水库水源工程。

    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对单一水源、供水保证率较低、用水需求增长较快的城市,要在全面强化节水、对现有供水水源挖潜改造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当地水源及外调水源,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方案。重点指导南昌市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积极推进县级城市应急备用水源规划。 2020年建成一批功效显著的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提高应对特大干旱和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快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各类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重点旱区抗旱体系,充分挖掘抗旱潜力,加快建设一批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通过科学配置和优化调度,发挥各类水源调节互补的抗旱作用。

    2)加强城乡供水工程建设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取改造、配套、联网、升级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在距离城镇较近的农村,通过城镇水厂扩容改造和管网延伸,改善农村供水条件;对部分规模较小、设施简陋的单村供水工程进行配套改造,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对偏远山区,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水处理技术,确保水质达标。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2956处,受益人口2471.73万人。

    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结合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在新建区、乐平市等县(市、区)开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促进城乡优质供水资源向农村延伸。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152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和供水水库水源地的监督管理,配合环保、农业、住建等部门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网箱养鱼、畜禽饲养点和入河排污口等污染源,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3)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全面完成七一、鄱湖、饶丰3座现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争取貊皮岭、共库、白云山、万安、新南、药湖、团结7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列入国家规划并得以实施;基本完成廖坊灌区二期工程,积极推进峡江、大坳等新灌区建设,推进东谷灌区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推动节水型、现代化、生态型灌区试点,改善提升灌区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十三五”期间在赣抚平原灌区、潦河灌区、袁惠渠灌区探索开展生态灌区、现代化灌区建设。

    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不断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加快灌区末级渠系改造、田间工程配套和山塘整治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配合省政府,2020年底前协同有关部门完成全省建成2825万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统一标准、统筹实施,形成农田水利建设的强大合力。

    专栏4   供水安全工程

    水源工程建设

    ——大型水库:建设四方井、花桥2座大型水库;

    ——中型水库:建成太湖、寒山2座水库;争取开工建设石洞、井山、芳陂(扩建)、吊钟、洋池口、保丰(扩建)、铁镜山、夏营、茶坑、碧湖、桐木堑、岭下等水库;加快推进石林、大屋、新华(扩建)、玉田(扩建)、桂湖、龙江、仓前、东源、共青、八一(玉华山)、聂家山、水山、仙源庄、磨下、九龙、长虹、红桥、洋前坝、德胜等水库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适时开工建设;

    ——小型水库:新建(或扩建)47座小型水库;

    ——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抗旱引提调水工程。

    城乡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956处,受益人口2471.73万人;

    ——江西省城乡一体化供水一期工程:新建区、乐平市等县(市、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

    ——开展152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和供水水库水源地保护。

    农田水利建设

    ——大中型灌区改造:完成七一、鄱湖、饶丰节水改造任务;争取貊皮岭、共库、白云山、万安、新南、药湖、团结7座大型灌区列入国家规划,并启动实施;基本完成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

    ——新建灌区:基本完成廖坊灌区二期工程,积极推进峡江、大坳等新灌区建设,推进东谷灌区前期工作;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推进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

    ——生态灌区建设:在赣抚平原灌区、潦河灌区、袁惠渠灌区探索开展生态灌区、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

     

    三、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保障水生态安全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与治理修复相结合,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加大水资源及河湖生态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对水资源水环境超载区进行修复治理,保护优美水生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江西绿色崛起。

    1)加大水资源保护工作力度

    全力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国务院批复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提出:“重点研究、适时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将其作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关键工程、核心工程、头号工程。工程采取“调枯不控洪”的理念,功能定位为提高鄱阳湖枯水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改善供水、灌溉、生态环境、渔业、航运、血吸虫病防治等条件,保护水资源,恢复和科学调整江湖关系等。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重点推进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目前,可研报告已经过水利部行业审查,我省正在大力推进工程立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切实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

    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改善萍乡等严重超采地区地下水生态环境。加快实施水利血防工程,通过农、林、水、卫等综合措施,巩固血防成果,防止疫情反弹,压缩疫区范围,到2020年底,全省39个疫情县中,15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24个达到消除标准。

    2)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等区域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包括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财政专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开展面上水土流失治理建设。抓好赣州国家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建设。 

    3)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推进江河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坚持以流域为单元,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模式,达到治理和保护双目标,有效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的多重问题。通过退耕还湖还湿、封育保护、水源涵养等措施,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江河源头区的河湖保护。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生态调度、自然修复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河湖的生态修复。结合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积极实施鄱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非法采砂、渔猎、排污、围湖、湿地破坏等整治力度;以东江流域纳入全国第一批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为契机,加快东江流域综合治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在江西其他流域综合治理与保护中发挥示范作用;推进五河源等重要江河源头区和柘林湖等重点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4)大力推进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

    大力推进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重点实施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支持南昌市建设“鄱湖明珠·中国水都”;推进抚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九江市城区河湖连通工程、上饶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及其它重点区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以农村水库、山塘水体污染整治和河塘、沟渠疏浚沟通及水环境生态修复等为重点,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新农村。以水利工程的区位、水生态资源优势为依托,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水利风景区,“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新增10个国家水利风景区,30个省级水利风景区,将部分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打造成精品景区,将水利风景区建设融入全省旅游发展重要板块,部分水利风景区纳入全省精品旅游线路。

    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加快推进南昌、新余、萍乡等国家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县、乡(镇)、村自主创建和试点,力争2020年全省水生态文明村不少于600个。积极融入生态城镇建设,使山水城融为一体,让居民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

    5)加大农村绿色水电建设力度

    全力打造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努力实现农村水电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以民生水电建设为核心,推进老旧水电站技术改造和修复整改,实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以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水能资源规划和绿色水电为抓手,探索水能资源管理新途径。“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建农村水电站20座,改扩建208座,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4万千瓦;实施河流生态改造项目208个。

    专栏5   水生态安全工程

    水资源保护工程

    ——开工建设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采取回灌补源、水源置换、限采、禁采等措施,治理地下水超采区9个;

    ——水利血防:通过农、林、水、卫等综合血防措施,力争15个县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其它24个县达到消除标准。

    水土保持工程

    ——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综合治理、财政专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面上水土流失治理等;

    ——抓好赣州国家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建设。

    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重点实施鄱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东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五河源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柘林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水系综合整治:实施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抚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九江市城区河湖连通工程、上饶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其它重点区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农村水库、山塘水体污染整治和河塘、沟渠疏浚沟通及水环境生态修复;

    ——水利风景区建设:新增10个国家级、30个省级水利风景区。

    ——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开展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在积极开展南昌、新余、萍乡等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的同时,争取2020年底前全省水生态文明乡村不少于600个。

    绿色水电建设

    ——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新建项目 20个、扩建项目7个,新增农村水电装机9万千瓦;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改扩建农村水电站201座,增加装机5万千瓦;实施河流生态改造项目208个。

     

    四、加强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提升水利发展保障能力

    围绕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的需要,全面加强监测、管理、科研等行业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水利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水利建设和管理能力,切实提升防汛抗旱管理、水资源管理、工程管理、河湖管理水平,为水利“三个安全”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1)加快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

    加快洪涝旱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减灾管理能力。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开展小型水库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建设,推进小型以上水库自动测报系统新建整合改造,基本建成满足水库调度雨水情监测站网体系。提高五河一湖洪水预报调度能力,完成赣抚信饶修五河及鄱阳湖区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建设,基本完成赣江、修河水库群信息共享及调度平台建设,加强南昌市等城市防洪排涝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加快基层防洪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县乡防洪预案预报预警体系和指挥平台建设、防汛抢险救生器材配置、防灾减灾能力培训和知识宣传等,提升基层防汛能力。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在已经实施的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监测站网、预警报警设施等,科学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推进防汛抗旱仓储基地建设、防汛抢险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和应急移动排涝设备建设,积极推广水库、堤防安全员使用智能巡查检查先进设备。加强省市县乡四级抗旱服务队建设和墒情监测系统建设,提高抗旱服务能力。

    2)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建设

    加强水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鄱阳湖水文生态监测研究基地二期工程;实施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新建水文站1处、改建12处,改造水位站测流能力10处;开展水文实验站一期工程,新建和改建水文实验站各1处;完善我省站网建设,优化我省站网布局,新建水文站12处,水位站升级水文站10处,新建水位站270处,改建8处巡测基地,新建水文实验站1处,新建饮用水安全应急监测1处;新建赣州、上饶2处应急监测中心及20个水文站流量在线监测系统。以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为切入点开展城市水文试点工作。按照现代化实验室标准,改建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和宜春、上饶、景德镇等分中心。

    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一期、二期及省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实现对重点取用水户取用水量、省级重要水功能区及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和主要市、县界河断面水量的监控能力。完善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及鄱阳湖、设区市分中心水质检测设备,提升安全饮水水质检测能力及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能力;开发14项水资源重点管理业务软件,提升水资源重点业务管理能力;开展抚河、赣江下游、袁河水资源调度决策支持系统试点研发;新建地下水监测站116处、改建14处,完善省市地下水监测中心10处。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完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建设(包括新建5个监测分站),新建或改造33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包括完善21个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初步建成水土保持基础信息平台,开展有效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加强基层水利单位能力建设

    提高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办公与管理条件,按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使其具备相应的监测、执法等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县级农村饮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和监测体系,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水平,依托疾控中心、水文局和规模化水厂,建设市级和县级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108处。加强乡镇水务站标准化建设,提高乡镇水务站在防汛抗旱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河湖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推进灌溉试验站网建设,改造省级中心站,新建3处灌溉试验重点站,为农田灌溉工程科学管理和运行提供基础支撑。加强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执法设施,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

    4)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

    围绕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按照“互联网+”的理念,以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现代技术为支撑,加快完善水利信息基础设施,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智慧水利带动水利现代化发展。以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建设省级水利数据中心,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促进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利用云计算和移动互联技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水文信息化系统、全省河道执法信息化建设、省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水利电子政务系统、灌区信息化等一批重点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完善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加强系统的运行维护,建立完善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提高水利现代化水平。

    5)加强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

    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做好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河湖保护治理规划、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规划、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规划等一批重点水利规划及全省空间规划水利相关工作适时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防洪规划修编、五河尾闾整治规划、水利现代化建设规划等。围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切实加快水利前期论证工作,将水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利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各环节和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移民征地、生态环境、省际之间利益协调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方案,做好前期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赣抚尾闾综合整治、鄱阳湖综合治理、大中型水库建设、重大水生态工程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6)加强水利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及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水利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健全相关技术服务与管理中心,优化利用现有技术资源,加强水利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水利技术支撑保障能力与水平。着力打造区域性水利科研中心,积极开展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水利建设新要求,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加大院士引进和博士后联合培养力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加大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加强全省水利杰出人才团队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水利科技带头人、拔尖人才。着力加强高素质水利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和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水利三支一扶政策”落实,继续实施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政策,强化水利技术实用人才培训,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投身水利建设一线。

    专栏6  水利行业能力保障项目

    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

    ——小型水库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建设:小型以上水库自动测报系统新建整合改造、通信预警系统建设;

    ——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建设:完成五河一湖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和赣江、修河水库群信息共享及调度平台,南昌等城市防洪排涝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基层防洪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县乡防洪预案预报预警体系和指挥平台建设、防汛抢险救生器材配置、防灾减灾能力培训和知识宣传;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完善县级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开展调查评价;

    ——防汛抗旱仓储基地建设:建设1个省级、11个设区市、20个中心县、80个其他县仓储基地;

    ——防汛抢险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建立1支省级、11支设区市级、20支县级防汛抢险队伍;

    ——应急移动排涝设备建设:建设省级、11个设区市防汛抢险队,配置应急移动排涝设备;

    ——抗旱服务队建设建设省市县乡四级抗旱服务队,包括1支省级、11支市级、25支县级和1598支乡镇抗旱服务队,强化现有94支县级抗旱服务队; 

    ——墒情监测:新建墒情监测站84处,建立省级和设区市(鄱阳湖)旱情信息管理中心

    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建设

    ——水文监测:鄱阳湖水文生态监测研究基地二期工程,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包括水文站新建及升级改造、水文巡测基地建设、水文实验站一期工程、饮用水安全应急监测、水文应急监测设施建设等;

    ——水资源监测: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一期、二期及省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完善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及鄱阳湖、设区市分中心,开发14项水资源重点管理业务软件,开展抚河、赣江下游、袁河水资源调度决策支持系统试点研发,地下水监测站、省市地下水监测中心建设

    ——水土保持监测:完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建设(包括新建5个监测分站),新建或改造33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初步建成水土保持基础信息平台。

    基层水利单位能力建设

    ——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市县级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108处能力建设;

    ——乡镇水务站标准化建设:新建办公房、防汛仓库,配置防汛抗旱设施等;

    ——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建造快艇36艘、趸船5艘、中型执法艇4艘,配备取证办公等基本执法装备,建设水利执法管理系统;

    ——灌溉试验站网建设:改造省级中心站,新建景德镇共库、吉安市南车、赣州市章江3个重点站。

    水利信息化建设

    ——推进河长制管理平台、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水文信息化系统、全省河道执法信息化建设、江西省水利建设质量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系统、数字江西水利、灌区信息化建设等。

    科技创新及人才队伍建设

    ——水利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性水利科研中心;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人才队伍基层培训能力建设

    3.2 水利管理主要任务

    全面加强水资源红线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建设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社会节水管理、应急监测管理“六大管理”,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涉水行为,提高水利管理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1)强化水资源红线管理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研究提出《江西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计划》,并大力推进落实。

    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途。健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以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量分配方案为依据,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一步细化到生活、农业、工业等主要用水行业,科学确定江河湖泊生态水量。

    落实水资源用途管制各项措施,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确保生态基本需水,保障粮食生产合理用水,优化配置工业、服务业等生产经营用水。强化水资源用途监管,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依法严查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新建取水建设项目;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等规划审批的重要前置条件,完成赣江新区等规划水资源论证,进一步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按照权力清单要求,全面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

    严格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许可验收、发证工作,加强农业许可取水许可管理,完成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发证工作。加强取水许可台帐管理,取水许可发证入台帐登记率达到100%。跟踪检查建设项目取用水设施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要求验收发证。严格水资源用途变更监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水资源用途。切实加强取用水计量监管,完善取用水计量和在线监测,加强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对取水、用水、节水、退水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公布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地下水管理,组织实施《江西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公布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加快实施地下水超采管理。

    强化水功能区分类管理,把水功能区作为各项涉水活动管理的基础平台,根据需要,调整优化水功能区划;加快推进全国重要水功能区和省级水功能区确界立牌;全面落实水功能区分级监测管理,基本实现省级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制定《江西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实现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日常管理规范化。加强入河排污口调查统计,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台账;着力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会同环境保护部门等对违法、违规、超标入河排污口进行取缔或整改,以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依据,优化区域入河排污口布局。

    规范水资源费征收与使用。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费,确保水资源费足额征收、应收尽收。对水资源费征收不力的,适当核减其省级水利资金投入或上收征收权限。开展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评估工作,适时进行调整。加强水资源费使用监督检查,推进水资源费使用项目化管理,确保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

    完善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按照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进一步优化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流程,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做好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备考工作,确保每年国家考核达到良好以上水平。

    2)强化河湖管理

    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水法及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未取得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署的符合流域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执行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河道采砂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制度。建立健全涉河建设项目公开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对涉河建设项目季报表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定期监管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落实到位。

    强化河道堤防管理。推进河道堤防管理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河湖日常巡查责任制,争取2020年各地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实现河道规范化管理。

    建立河湖规划约束机制,开展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划定河湖水域管理和保护边界,严格河湖水域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引入第三方,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考核工作。

    探索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岸线补偿制度。加强河湖水域保护,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防止现有水域面积衰减。“十三五”期间,结合各地需求,探索开展建立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试点,逐步建立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禁涉河违法活动,禁止围湖造地、围垦河道,针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非法采砂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强化对涉河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活动的行政执法,严禁违法侵占河湖,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行为。全面加强对河湖非法采砂的行政执法,强化可采期可采区现场监管,严格禁采区和禁采期管理,严禁偷采盗采,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

    加强河湖管理动态监控。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河道采砂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围垦河湖、侵占水域及岸线、非法设障、非法采砂等情况。建立河湖管理动态监控信息公开制度,对违法违规项目信息及整改情况予以公布。维护河湖管理良好秩序,有序推进河湖休养生息,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3)强化水利建设管理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建设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的地方,试点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推动水利工程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管理。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出台管理办法。

    构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网,建立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市场主体在赣信用等级与水利建设项目投标赋分挂钩,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监管机制,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加强水利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体系,健全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加强水利建设中的生态保护。以生态文明理念优化水利工程规划设计,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自2016年开始农村水利、水源工程、新建水库、河湖治理、水土保持等项目规划设计中,要有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项目内容和投资计划。积极运用先进节能技术、使用绿色环保建材,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最大程度降低工程对水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4)强化水利工程管理

    推进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开展土地确权。

    明确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大中型水利工程依法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单位,小型水利工程因地制宜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人。全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推行大中型水库大坝定期安全鉴定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督查与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先挂钩,将最基本的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刚性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以信息化推进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积极推广使用智能巡查检查先进设备,力争2020年全省小型水库和小型堤防安全员均能使用智能巡查仪开展巡查工作。编制《江西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监控系统规划报告》,促进信息化与管理、调度、运行等各个环节深度融合,力争2020年建立起全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监控大数据平台。逐步推进大型灌区管理现代化。

    5)强化社会节水管理

    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巩固萍乡、南昌、景德镇三市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和两批10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建设成果。联合有关省直单位,研究出台节水扶持、奖励政策。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升全民节水意识,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各阶层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全面展开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出台并实施《江西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计划》,通过定期滚动遴选出用水效率处于领先水平的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树立标杆,发挥示范效应,建立促进水效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

    加强农业节水管理。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和节水设施维护,力争2020年底全省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基本完成节水型灌区创建,50%以上一般中型灌区完成节水型灌区创建。结合灌区取水许可发证工作,严格控制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在干、支渠安装量水设施,进一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加强工业节水管理。制定我省产能过剩行业节水市场准入标准,逐步推行节水准入制。加强与省发改委、工信委联系,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推动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改造升级,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积极支持引导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雨洪资源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着力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和效益。

    加强城市生活节水。继续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2020年所有省级机关、设区市级机关基本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设区市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推广普及城镇生活节水器具,推进用水器具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限制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进入市场。

    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修订工业、城镇生活和农业灌溉三个地方用水定额标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实行计划管理,积极推进将其他用水大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

    6)强化应急管理

    加强防汛抗旱和水资源应急管理。推进洪水风险管理,编制重点圩区、重要蓄滞洪区、重要防洪城市和居民密集区洪水风险图,制定洪水风险管理目标及相应措施,合理避让降低风险;结合洪涝旱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防洪抗旱应急管理。结合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管理。

    建立健全突发水事件预警调度机制。流域内遇特大干旱、突发水污染、城市供水危机、河湖水生态破坏等突发事件,综合考虑水利工程调度对发电等效益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确保生态基本需水,保障粮食生产合理需水,优化配置工业、服务业等行业生产经营用水,加强应急调度,尽量减轻事件危害。探索建立江河湖泊生态水量保障机制。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管理,编制或修订完成县城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和区域限批制度。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在袁河流域等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流域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和区域限批制度试点,制定《江西省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区域限批管理办法》。健全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管理。

    3.3 水利改革主要任务

    加大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深化水权制度、河长制、工程管理体制、投融资机制、科技创新“五大改革”,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屏障和壁垒,激发水利改革发展活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利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水权制度

    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按照《江西省水权试点方案》要求,完成新干、高安、东乡三个试点县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研究制定《江西省水资源确权登记办法》,全面推开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力争2020年完成全部大中型水库、灌区的水资源确权登记发证,推进农村小型水库、灌区、山塘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探索研究水权交易制度。在完成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基础上,利用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倒逼机制,进一步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不同类型的水权交易、流转试点工作;启动水权交易、流转及水市场培育相关研究,利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流转平台,构建全省水权交易、流转平台。探索建立流域上下游、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等水生态补偿机制。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强化农业用水需求管理,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分级制定农业水价,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逐步使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奖励机制,多渠道筹集补贴和奖励资金。

    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运用市场手段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2)推进“河长制”工作

    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以江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和水利部开展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改革为契机,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湖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湖保护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形成河湖水生态保护和管理合力,保障河湖健康。

    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区域与流域相结合,建立政府一把手负责的“河长制”,由各级行政首长担任各级“河(段)长”,各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构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省市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湖保护管理执法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研究实施“河长制”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河湖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督办制度,对河湖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建立“河长制”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考核内容纳入省政府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

    抓好“河长制”水利职能范围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抓好河湖保护管理规划、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水体污染综合防治、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行政监管与执法和制度法规建设等,夯实“河长制”改革基础。

    3)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推行国有水利工程“管养分离”,出台《江西省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指导意见》,落实维养经费,支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企业发展,规范维修养护市场环境,提高养护水平。

    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因地制宜釆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制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奖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积极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机制,出台《江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开展高安、新干、宁都、兴国四县(市)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铺开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

    建立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补助机制。在现有政府购买小型水库和堤防汛期巡查和报汛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政府购买小型水库和堤防日常管理和维护社会化服务,落实新增购买服务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完善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财政补助机制,整合管护经费。

    4)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

    积极探索水利建设市场化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开放市场,地方政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扩大政府购买水利服务范围,将水生态文明建设、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等适合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积极参与。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公共财政适当补助、企业介入的市场化机制,在水利建设中,政府通过公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整合山、水、林、田等集体资源要素,形成可开发的整体性资源,对接市场,吸引社会资本介入。在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等各方面,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探索推进水利建设市场化机制。

    5推动水利科技创新

    着力打造区域性水利科研中心。利用我省已建成的4个水利科研基地和条件平台,整合科技优势资源,着力打造区域性水利科研中心。2020年区域性科研中心取得实质性运行,力争列入水利部共建的区域性科研中心。建成并验收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现良性运行管理;培育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加强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围绕水生态文明建设、鄱阳湖等事关我省全局水问题,发挥中心顾问委员会作用,梳理出六大重点研究方向、33个重大水利科技项目需求,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支撑计划,争取获得1个以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支持,积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加强水利科技成果推广普及与推广示范。引进适用于我省的水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总结提炼我省自主研究的优秀科研成果,加大推广应用,力争做到推广一处、成熟一处、示范一处,全面提高水利科技含量,为江西水利发展改革提供科技支撑。

    3.4 强化依法治水管水

    紧紧围绕全省水利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通过完善水法规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提升水法制观念等,全面强化水利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改革,为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1)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水利立法

    重点围绕民生水利、水资源监督管理、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江西水利发展实际和经济社会条件,健全法规制度。颁布实施《江西省水资源条例》,制定《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加快《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西省村镇供水条例》立法进度,加强饮水安全、水权制度等立法前期工作,及时修订相关规章与办法。

    2)加强水利依法行政

    依法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涉水事权。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水利政府管理职能,推进水利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政府水管理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水行政审批事项,改进水行政审批和监管方式。依法强化水资源管理、河湖空间用途管制、规范水利建设,依法组织防汛抗旱。健全水利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水利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水利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强化对水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3)强化水行政执法

    加强水资源无序开发、侵占河湖岸线、人为水土流失、河道非法釆砂、水利建设突出问题等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惩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建立有效的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推进水利与公安等联合执法,协调系统内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入刑。修订并严格落实《江西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江西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减少执法随意性。

    4)强化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水事纠纷调处协商和处理机制,把法治作为化解矛盾的首选方式和终极方式。加强源头控制和隐患排查化解,探索水事纠纷群众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乡镇水务站、农民用水户协会等在调解农户之间、协调农户与水管单位之间的水事纠纷与矛盾的作用,尽可能地把水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对水利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努力化解涉水行政争议,提高政府公信力。

    5)全面提升法治水利观念

    进一步增强水利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健全各级水利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水利系统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探索建立水法律服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在遇到涉水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法律帮助。加强水利法治宣传,健全水利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开展以防洪保安、民生水利、水资源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水法治观念,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水利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重点领域水利保障工作

    4.1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利支撑

    201411月,国家六部委批复《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山川秀美关键在水,建设美丽中国关键也在水。为支撑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省水利厅出台了《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2016-2020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全力推进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围绕构建“一湖五河三屏”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重点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加强长江干流和五河及支流水环境整治,重点实施水系综合整治、节水减污、排污口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构建“一湖五河”水生态绿色廊道;大力实施五河源等重要江河源头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优质源水,构筑生态屏障。

    ——围绕构建“四区二十四基地”的农业发展格局,以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吉泰盆地和赣南丘陵盆地等四个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其他农业区为重要组成,着力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廖坊灌区二期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加快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围绕构建“一群两带三区”为主体的生态宜居城镇化格局,以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以鄱阳湖和五河防洪工程及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全面提高实施城乡防洪保安能力;加快推进四方井、花桥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和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开展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推进南昌市等中心城市和县级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全面保障供水安全;以水生态文明村为建设重点,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四级联动’建设;大力推进赣抚尾闾综合整治等城乡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试点,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宜居城镇发展品味。

    ——建立水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加强水资源红线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为基本单元,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完善水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河长制”,创新河湖保护体制;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护,开展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实行水域岸线统一登记,严格用途管制。建立水资源监测预警机制,加快鄱阳湖和"五河"流域水量水质实时监测网络建设,完善江西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建立水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积极推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4.2 着力推进水利扶贫攻坚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消除贫困脱贫攻坚的决胜时期,水利扶贫是中央扶贫开发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罗霄山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为重点,推进水利精准扶贫脱贫,着力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灌溉、防洪、用电、水土保持等突出民生问题,夯实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为贫困地区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瞄准贫困村、贫困户水利需求,健全完善水利精准扶贫机制,突出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建设“短板”。针对供水问题突出的贫困村镇,加快寒山、太湖等中型水库和一批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于灌溉设施滞后的贫困地区,要重点支持灌区建设、节水灌溉、“五小水利”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针对水旱及山洪灾害频发的贫困地区,统筹加快防汛抗旱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重点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对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入开展坡耕地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建设;对于水能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积极推进小水电扶贫工程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针对水源污染和有潜在风险的贫困地区,开展水源地隔离防护、污染源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保障水源地安全;积极实施水系综合整治和农村河塘整治工程,建设水生态文明乡、村,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

     


    投资规模

    5.1 投资规模

    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立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建设的实际需求,规划提出了一批顺应当前发展需要的水利重点建设工程,着力提高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规划共提出“十三五”水利项目104项,匡算总投资为1449亿元。其中,列入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13项,投资275亿元;172以外的项目91项,投资1174亿元。

    5.1   “十三五”规划项目分类汇总表

    分类方式

    项目类别

    项目

    数量

    十三五估算投资(亿元)

    备注

    合计

    中央

    省级

    地方及其它

    全省合计

    104

    1449

    641

    333

    475

     

    按专业类别汇总

    防洪安全项目

    20

    589

    339

    85

    165

     

    供水安全项目

    31

    415

    165

    86

    164

     

    水生态安全项目

    22

    330

    94

    103

    133

     

    保障能力项目

    31

    115

    42

    60

    13

     

    按组成结构汇总

    172重大项目

    13

    275

    125

    81

    69

     

    172以外项目

    91

    1174

    515

    252

    407

     

    按中央投入汇总

    有中央投入项目

    63

    1117

    612

    254

    251

     

    可能有中央投入项目

    19

    78

    29

    17

    32

     

    无中央投入项目

    22

    254

     

    62

    192

     

     

    5.2 投资结构

    按照水利建设的主要任务,江西省“十三五”水利建设项目分为防洪安全工程、供水安全工程、水生态安全工程、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四大类,各类项目“十三五”期间投资构成见图5-1

     

    5-1   “十三五”水利项目投资分类构成

    “十三五”期间,我省积极推进符合国家投资政策的水利建设项目,在继续大力推进防洪安全工程和供水安全工程建设,筑牢水利发展基础的同时,更加重视水生态安全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城乡发展环境,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投资1449亿元中,防洪安全工程20项,投资589亿元,占40.7%;供水安全工程31项,投资415亿元,占28.6%;水生态安全工程22项,投资330亿元,占22.8%;保障能力项目31项,投资115亿元,占7.9%。“十三五”期间,我省水利投资方向紧扣国家政策和省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三大类工程投资结构基本合理。

    5.3 实施安排

    按照“年度投资规模基本均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重大工程”原则,通过平衡项目的竣工、开工排序以及调整年度投资力度,合理安排年度投资规模。全省“十三五”水利项目总投资1449亿元,2016-2020年度投资规模分别为285亿元(19.7%)、298亿元(20.6%)、300亿元(20.7%)、288亿元(19.9%)、278亿元(19.1%),各年度投资基本均衡(见图5-2)。

     

    5-2   “十三五”水利项目年度投资安排

    2017年底前拟安排投资583亿元(约占总投资的40.3%),拟建设项目95项,其中:

    “十二五”已开工的续建项目16项,主要包括浯溪口水利枢纽、寒山水库、太湖水库、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五河防洪治理工程、城市防洪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大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江西省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

    2016-2017年计划新开工项目79项,主要包括鄱阳湖水利枢纽、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抚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四方井水库、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二期、鄱阳湖五河尾闾疏浚工程、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鄱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鄱阳湖区单退圩堤加固整治、长江干流江西段河道治理及河势控制工程、万亩以上圩堤应急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千亩圩堤应急除险工程、花桥水库、石洞水库、井山水库、小型水库建设和一批水利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等。

    5.4 资金筹措分析

    “十三五”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分析主要是根据我省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现有投资安排情况,并结合“十三五”期间可能的投资政策预测进行综合分析,投资渠道主要由中央投资、省级投资、地方及其它投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地方及其它投资主要来源于市县各级政府基建投资和各项水利专项资金(包括各类水利建设基金)及社会资金等。全省“十三五”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1449亿元,经分析,可争取中央资金641亿元(占44.2%),需省级安排资金333亿元(占23.0%),需地方自筹资金475亿元(占32.8%),资金来源构成见图5-3

     

    5-3   “十三五”水利项目投资来源构成

    按照国家现有的水利投资渠道及政策分析,目前有中央资金渠道的项目63项,“十三五”投资1117亿元,其中需争取中央资金612亿元,需省级配套254亿元,需市县自筹251亿元;“十三五”期间可能开通中央资金渠道的项目19项,投资78亿元,其中需争取中央资金29亿元,需省级配套17亿元,需市县自筹32亿元;虽无中央资金渠道但急需实施的项目22项,总投资254亿元,其中需省级资金62亿元,需市县自筹192亿元。各项目资金情况分析见附表2

    为保障“十三五”各项水利建设任务的顺利有序实施,在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水利投入的同时,省级财政适度增加资金规模,各地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发行专项建设债券等方式加大融资力度。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政府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要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资金措施,确保地方水利配套资金足额落实。

    同时,要做好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建立水利建设市场化机制,广辟资金来源,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 48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25号),通过政府投资引导、财政补贴、价格机制、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机制。对于适合企业、社会、个人承担的水利建设公共服务事项,如新建水库、农村饮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农村水电建设、河道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水利风景区等(建议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见表5.2),要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方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政府资金优先投资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政府要着重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并在政策、税收、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充分调动市场投资水利的积极性。

     

    5.2   建议采用PPP建设模式的十三五水利规划项目

    项目名称

    工程类别

    十三五投资(亿元)

    备注

    合计(43项)

     

    713.69

     

    一、防洪安全(3项)

     

    53.6

     

    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

    水利枢纽

    16.6

    发电、供水收益等

    鄱阳湖五河尾闾疏浚工程

    河道疏浚

    20

    砂石资源收益

    城市防洪工程

    防洪工程

    17

    对于有岸线开发、景观等收益的工程

    二、供水安全(30项)

     

    393.39

     

    ①大型水库:四方井、花桥;

    ②中型水库:寒山、太湖、石洞、井山、芳陂(扩建)、吊钟、洋池口、保丰(扩建)、铁镜山、夏营、茶坑、碧湖、桐木堑库、岭下等;

    ③小型水库建设。

    供水水库

    110.32

    发电、供水收益等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城乡一体化供水一期工程

    饮水工程

    125.30

    水费收入、政府补贴

    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南昌市供水引水工程

    饮水工程

    7.96

    从水费收入中划拨一定专项费用

    ①新建灌区: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二期、峡江灌区、大坳灌区;

    ②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③高效节水灌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

    149.81

    水费收入,高效节水灌溉适合果林和经济作物

    三、水生态安全(11项)

     

    266.70

     

    鄱阳湖水利枢纽

    水利枢纽

    100

    旅游、通航等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

    水土保持

    1.82

    种植经济作物、旅游收益等

    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农村水电

    16.83

    发电收益

    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抚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九江市、上饶市城区河湖连通工程、其它城市河湖连通工程(南昌、九江、上饶外)

    河湖整治

    132.65

    岸线开发、通航、景观收益等

    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

    水生态文明建设

    15.4

    旅游收益等


    实施效果和环境影响评价

    6.1 实施效果分析

    规划实施后,全省将基本建成“三安全一保障”水利体系,有效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水资源综合配置能力、水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水利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为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五年同步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规划实施的主要效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在防洪减灾方面,通过实施江河湖泊骨干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等,防洪减灾综合体系进一步完善,大江大河干流、中小河流重点地区、城市基本达到规划防洪标准,可基本保障城乡防洪安全。长江河势和崩岸险情将得到有效控制,万亩以上圩堤达到规划标准,设区市中心城区达到5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县级城市中心城区达到2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重点城市排涝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乡镇和农村防洪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乡村小康社会建设奠定基础。

    在供水保障方面,一是通过实施一批供水水源工程、应急备用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和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供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据测算,全省可新增年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水资源配置能力和供水保证率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安全有效保障,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将达到80%以上,有力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为乡村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二是通过实施农田水利建设,有效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据测算,“十三五”全省可新增及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全省72%耕地可得到有效灌溉,灌溉保证率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通过实施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和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夯实基础。一是建设鄱阳湖水利枢纽,提高鄱阳湖枯水期水位,将有效改善鄱阳湖枯水期水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状况,鄱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调节功能逐步改善和恢复,保障“一湖清水”下泄,为沿湖生产生活和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做出贡献。二是实施赣抚尾闾综合整治等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抚河干流等河流整治工程和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可有效改善城乡水环境,提升发展品味。三是实施五河源、东江源、柘林湖等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全省可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00平方公里,河湖水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和逐步恢复,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1%以上,维持健康河湖。四是实施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将全面改善城乡村水生态环境面貌,让居民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

    在水利改革管理方面,通过加强行业管理能力建设、不断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水利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取得突破,保障水利发展的良性体制机制基本建成。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落实,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全面推进,协调、高效的河湖健康管理机制基本建立,重要河湖得到有效保护;水权水市场和市场化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通过市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机制初步形成;水利建设市场机制基本建立,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水利建设,保障水利快速发展;“重建轻管”从根本上扭转,责权利相统一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保障水利工程持久发挥最大效益。

    6.2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也可能对局部带来一些环境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整治河道、加固堤防、筑坝建库和引提水工程等将改变河流、湖泊的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灌区建设和取水可能导致河流和地下水循环状况发生变化,产生土壤潜育化和次生盐碱化,并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实施灌区节水后,减少沿程和田间渗漏,可能对输水渠道沿途植物生长和地下水的补给带来不利影响;灌区退水减少,可能对灌区盐分平衡带来一定影响;水库蓄水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文物、水生生物栖息繁殖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拦河建筑物可能阻断鱼类洄游通道,部分新建水库淹没及占地多、移民数量大,移民安置难度大,可能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

    对于环境不利影响,可通过一定措施予以减缓或消除。一是要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水环境监测,严控污染源,确保不污染水质;论证制定水质水量调度方案,保障工程实施后河流、渠道等维持生态环境需水量;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是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于陆生生态,工程应从选线、选址、施工布置等多方面进行环境比选与优化设计,尽量避免占用林地、耕地,尽量避让影响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木,对无法避让的采取迁地或就地保护措施;对于水生生态,规划梯级建设应采取避开涉水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河段,落实下泄生态基流,增设过鱼设施,确保鱼类生境连通,统筹鱼类增殖放流等措施;对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在工程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依法落实保护要求,从源头上规避对生态敏感区的不利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办理审批手续。三是要加强社会环境保护措施,妥善安置工程建设被征地居民,切实做好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的农村居民点、城(集)镇、工矿企业以及专项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迁建或复建选址,应当依法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四是后期实施中加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实施的不同阶段要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验,分析实际受到干扰的敏感区的影响程度以及水体水质类别等;在不同阶段要对提出的措施进行检验,检验措施是否已经落实,落实的效果和未落实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本规划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水生态文明理念统领全省“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坚持维护河湖健康、促进人水和谐,规划符合全国及流域等有关规划,与全省主体功能区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等基本协调,规划的实施对环境以有利影响为主。但同时,规划项目实施也可能存在着一些环境不利影响,下阶段专项规划或项目建设阶段,应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识别工程与生态敏感区的关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和水利部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43号)等的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7 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后一个五年,至关重要,水利建设任务重、改革难度大、管理要求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十三五”水利发展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支持,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和解决水利发展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和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推进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的强大合力。

    (二)加快水利前期工作。统筹谋划一批保障水资源安全、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的重大项目,有针对性的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超前搞好项目储备。由省发改委牵头建立全省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重大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审查、评估等各环节的跟踪衔接,及时解决各类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水利建设项目储备,争取我省更多的水利建设项目纳入国家规划。

    (三)加大水利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进一步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水利建设资金政策,积极拓宽水利建设基金渠道。适度开发水土资源,灵活运用土地、水体、水利工程等资源进行融资,盘活水利资产。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水利的信贷投入,积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水利投资建设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还需借助全社会力量,通过各阶层、各行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政策制定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与诉求,协调好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优化政策环境,拓宽参与渠道,整合建设资源,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治水、兴水合力。

    (五)加强监督考核。各地要分解细化谋划好本地区水利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对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水利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强化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强化规划的落实和执行。加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和项目推进情况,对规划目标和规划项目适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衔接。

    (六)加强从严治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时间跨度长、项目工程多、资金流量大,廉政风险点多面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加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把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与我省的实际紧密结合。坚持正风肃纪,大力弘扬严实作风,提高生产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十三五”规划落到实处,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保障。


                      附表1   江西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投资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建设  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       总投资

    “十二五”已完成投资

    十三五投资

    2020年以后结转投资

    开工    年限

    竣工     年限

     

     

    小计

    中央    投资

    省级             投资

    地方配套及其它投资

     

     

    合计(14项)

     

     

     

     

    2703.40

    313.76

    1448.81

    640.58

    332.78

    475.45

    940.83

    其中

    172重大项目(13)

     

     

     

     

    397.12

    47.83

    275.31

    125.54

    81.14

    68.63

    73.98

    172以外项目(91项)

     

     

     

     

    2306.28

    265.93

    1173.50

    515.04

    251.64

    406.82

    866.85

    防洪安全(20项)

     

     

     

     

    1133.57

    136.01

    588.71

    338.83

    84.60

    165.28

    408.85

    ()

    172重大项目(8)

     

     

     

     

    192.00

    43.30

    121.94

    58.93

    16.19

    46.82

    26.76

    1

    浯溪口水利枢纽

    总库容4.8亿m3,防洪库容3亿m3,供水能力2亿m3

    续建

    2013

    2016

    31.16

    14.56

    16.60

     

    2.63

    13.97

     

    2

    鄱阳湖治理

     

     

     

     

    150.20

    28.74

    94.70

    53.61

    11.43

    29.66

    26.76

     

    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

    加固整治堤防20座。

    续建

    2009

    2016

    33.14

    28.74

    4.40

    2.00

    2.40

     

     

     

    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

    32座圩堤,堤线总长507km,本次治理429km

    拟建

    2016

    2020

    29.52

     

    29.52

    17.71

    2.95

    8.86

     

     

    鄱阳湖五河尾闾疏浚工程

    河道疏浚长度637km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36.90

     

    20.00

    10.00

    2.00

    8.00

    16.90

     

    鄱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康山、珠湖、黄湖和方洲斜塘4座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拟建

    2016

    2018

    11.70

     

    11.70

    9.36

    1.17

    1.17

     

     

    鄱阳湖区单退圩堤加固整治

    25座保护面积万亩以上单退圩堤,治理堤线长200km

    拟建

    2016

    2020

    19.08

     

    19.08

    9.54

    1.91

    7.63

     

     

    鄱阳湖区重点圩堤达标建设

    31座圩堤达标建设,堤线总长1272km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19.86

     

    10.00

    5.00

    1.00

    4.00

    9.86

    3

    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

    治理总长70.9公里,其中:新建护岸21.8公里,加固护岸49.1公里。

    拟建

    2016

    2018

    10.64

     

    10.64

    5.32

    2.13

    3.19

     

    ()

    172以外项目(12项)

     

     

     

     

    941.57

    92.71

    466.77

    279.90

    68.41

    118.46

    382.09

    4

    九江长江干堤整治改造工程

    整治改造14条现有4-5级长江干堤48.5km,加固太泊湖堤等长江支堤。

    拟建

    2018

    2020年以后

    10.00

     

    3.00

    1.50

    0.30

    1.20

    7.00

    5

    五河防洪治理工程

    治理140个项目,涉及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9条。

    续建

    2011

    2020

    139.07

    51.43

    87.64

    43.82

    17.53

    26.29

     

    6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治理717个项目,涉及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河流项目695项,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项目22项。

    拟建

    2016

    2020

    163.19

     

    163.19

    114.23

    16.32

    32.64

     

    7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

    崇仁、永丰、上栗、渝水、星子、浮梁、青山湖区、定南等8个县,包括河道疏浚、水系沟通、堤防加固、截污治理等。

    续建

    2013

    2017

    25.91

    18.03

    7.88

    3.94

    0.79

    3.15

     

    8

    江西省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有条件的地方继续实施山洪沟治理。

    续建

    2012

    2020

    18.55

    6.25

    12.30

    8.20

    2.05

    2.05

     

    9

    五河干流1-5万亩圩堤险加固工程

    五河干流19条堤防,堤线长约209km。

    拟建

    2016

    2020

    8.80

     

    8.80

    4.40

    1.76

    2.64

     

    10

    万亩圩堤应急除险工程

    长江、鄱阳湖区重点堤防等万亩以上圩堤进行填塘压津、应急除险加固整治。

    拟建

    2016

    2017

    4.50

     

    4.50

    2.25

    1.13

    1.12

     

    11

    千亩圩堤应急整治工程

    整治长度2800公里堤防,包括填塘压津、险工险段应急除险。

    拟建

    2016

    2018

    14.00

     

    14.00

     

    7.00

    7.00

     

    12

    城市防洪工程

    南昌、九江等11个设区市,永新县等55个县级城市。

    续建

    2001

    2020年以后

    222.09

    17.00

    17.00

     

     

    17.00

    188.09

    13

    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

    治理涝区174个,新建泵站53座、改扩建泵站170座等。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247.07

     

    60.07

    42.05

    6.01

    12.01

    187.00

    14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加固南车等8座大型水库,小湾等53座中型水库,73座小(1)型、3673余座一般小(2)型水库。

    拟建

    2016

    2018

    60.79

     

    60.79

    42.69

    12.06

    6.04

     

    15

    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加固张公桥、谷皮冲、锦惠渠拦河闸、骆驼湾、老蓉芙5座大型水闸;白露、解放陂闸等88座中型水闸。

    拟建

    2016

    2018

    27.60

     

    27.60

    16.56

    3.59

    7.45

     

    供水安全(31项)

     

     

     

     

    858.80

    165.16

    414.92

    165.39

    85.46

    164.07

    278.72

    ()

    172重大项目(4项)

     

     

     

     

    76.27

    4.53

    53.37

    26.61

    4.95

    21.81

    18.37

    1

    四方井水库

    总库容1.19亿m3,供水能力1.33亿m3

    拟建

    2016

    2018

    16.56

     

    16.56

    6.62

    1.66

    8.28

     

    2

    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二期

    灌区总设计灌溉面积50.21万亩,其中,二期灌溉面积33.05万亩。

    拟建

    2016

    2018

    12.81

     

    12.81

    7.69

    1.28

    3.84

     

    3

    大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七一、鄱湖、饶丰、新南、貊皮岭、药湖、万安、白云山、共库、团结等10座大型灌区和赣抚平原、袁惠渠、潦河灌区。

    续建

    2001

    2020年以后

    36.90

    4.53

    14.00

    6.30

    0.81

    6.89

    18.37

    4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

    续建

    2013

    2020年以后

    10.00

     

    10.00

    6.00

    1.20

    2.80

     

    ()

    172以外项目(27项)

     

     

     

     

    782.53

    160.63

    361.55

    138.78

    80.51

    142.26

    260.35

    5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956处,受益人口2471.73万人。

    拟建

    2016

    2020

    59.30

     

    59.30

    10.00

    15.00

    34.30

     

    6

    江西省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新建区、乐平市等县(市、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83.59

     

    66.00

     

     

    66.00

    17.59

    7

    大型水库

     

     

     

     

    32.89

     

    18.05

    7.18

    3.59

    7.28

    14.84

     

    花桥水库

    总库容1.25亿m3,供水能力1.34亿m3

    拟建

    2017

    2020

    17.95

     

    17.95

    7.18

    3.59

    7.18

     

     

    鹅婆岭水利枢纽

    总库容1.11亿m3,供水能力1亿m3

    储备

     

     

    14.94

     

    0.10

     

     

    0.10

    14.84

    8

    中型水库

     

     

     

     

    113.61

    1.60

    33.63

    13.06

    3.34

    17.23

    78.38

     

    寒山水库

    总库容0.14亿m3,供水能力0.3亿m3

    续建

    2015

    2017

    3.77

    0.80

    2.97

    1.19

    0.30

    1.48

     

     

    太湖水库

    总库容0.24亿m3,供水能力0.2亿m3

    续建

    2015

    2017

    6.24

    0.80

    5.44

    2.18

    0.54

    2.72

     

     

    石洞水库

    总库容0.12亿m3,供水能力0.1亿m3

    拟建

    2016

    2017

    1.70

     

    1.70

    0.68

    0.17

    0.85

     

     

    井山水库

    总库容0.23亿m3,供水能力0.2亿m3

    拟建

    2016

    2018

    3.67

     

    3.67

    1.47

    0.37

    1.83

     

     

    芳陂水库(扩建)

    总库容0.11亿m3,供水能力0.1亿m3

    拟建

    2016

    2018

    0.44

     

    0.44

    0.18

    0.04

    0.22

     

     

    吊钟水库

    总库容0.19亿m3,供水能力0.2亿m3

    拟建

    2017

    2019

    2.57

     

    2.57

    1.03

    0.26

    1.28

     

     

    洋池口水库

    总库容0.17亿m3,供水能力0.3亿m3

    拟建

    2017

    2019

    1.83

     

    1.83

    0.73

    0.18

    0.92

     

     

    保丰水库(扩建)

    总库容0.18亿m3,供水能力0.1亿m3

    拟建

    2017

    2018

    1.00

     

    1.00

    0.40

    0.10

    0.50

     

     

    铁镜山水库

    总库容0.2亿m3,供水能力0.1亿m3

    拟建

    2017

    2018

    2.86

     

    2.86

    1.14

    0.30

    1.42

     

     

    夏营水库

    总库容0.11亿m3,供水能力0.1亿m3

    拟建

    2018

    2019

    3.19

     

    3.19

    1.28

    0.34

    1.57

     

     

    茶坑水库

    总库容0.22亿m3,供水能力0.2亿m3

    拟建

    2019

    2020

    2.16

     

    2.16

    0.86

    0.23

    1.07

     

     

    碧湖水库

    总库容0.34亿m3,供水能力0.3亿m3

    拟建

    2020

    2020年以后

    5.20

     

    2.20

    0.88

    0.23

    1.09

    3.00

     

    桐木堑水库

    总库容0.54亿m3,供水能力0.5亿m3

    拟建

    2020

    2020年以后

    7.80

     

    1.60

    0.64

    0.17

    0.79

    6.20

     

    岭下水库

    总库容0.12亿m3,供水能力0.1亿m3

    拟建

    2020

    2020年以后

    3.76

     

    1.00

    0.40

    0.11

    0.49

    2.76

     

    中型水库十三五期间开展前期工作(19座)

    石林、大屋、新华、玉田、桂湖、龙江、仓前、东源、共青、八一(玉华山)、聂家山、水山、仙源庄、磨下、九龙、长虹、红桥、洋前坝、德胜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67.42

     

    1.00

     

     

    1.00

    66.42

     

    中型水库储备项目(25座)

    长滩、南茶、沈坊、枫林、清沙湾、东坑、龙下、龙井、左溪、浪双洲、竹芫、余竹 、鲁水坑、山口岸、官口、茅庵、明月湾、桂龙、上庄、安龙、仙人岩、中陵、前湖、衙前、黄坑口

    储备

     

     

     

     

     

     

     

     

     

    9

    小型水库建设

    建设54座小型水库。

    拟建

    2016

    2020

    43.08

     

    43.08

    34.41

    4.34

    4.33

     

    10

    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52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56.97

     

    3.00

    1.80

    0.30

    0.90

    53.97

    11

    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骨干工程改造。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32.32

     

    10.00

    6.50

    1.00

    2.50

    22.32

    1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小农水项目县,包括五小工程(含塘坝专项整治)等。

    续建

    2006

    2020

    245.00

    150.00

    95.00

    47.50

    47.50

     

     

    13

    新建大型灌区工程

     

     

     

     

    36.25

     

    8.00

    4.80

    0.80

    2.40

    28.25

     

    峡江灌区

    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2.83万亩。

    拟建

    2019

    2020年以后

    18.50

     

    5.00

    3.00

    0.50

    1.50

    13.50

     

    大坳灌区

    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2.97万亩。

    拟建

    2019

    2020年以后

    17.75

     

    3.00

    1.80

    0.30

    0.90

    14.75

     

    东谷灌区

    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3.2万亩。

    储备

     

     

     

     

     

     

     

     

     

    14

    江西省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建设抗旱引调提水工程147个。

    续建

    2014

    2020

    24.56

    9.03

    15.53

    11.23

    3.64

    0.66

     

    15

    节水型社会建设

    节水型社会试点、示范建设。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50.00

     

    5.00

    2.00

    1.00

    2.00

    45.00

    16

    南昌市供水引水工程

    昌南城区从抚河经赣抚平原灌区渠系引水,昌北城区从幸福水库引水。引水总规模112.2万吨/天,新建输水管道46.46km,新建黄庄泵站3600kw等建筑物。

    拟建

    2016

    2017

    4.96

     

    4.96

    0.30

     

    4.66

     

    水生态安全(22项)

     

     

     

     

    575.64

     

    330.23

    94.41

    102.47

    133.35

    245.41

    ()

    172重大项目(1项)

     

     

     

     

    128.85

     

    100.00

    40.00

    60.00

     

    28.85

    1

    鄱阳湖水利枢纽

    6026m宽、460m宽泄水闸及船闸、鱼道、连接建筑物等。

    拟建

    2017

    2020年以后

    128.85

     

    100.00

    40.00

    60.00

     

    28.85

    ()

    172以外项目(21项)

     

     

     

     

    446.79

     

    230.23

    54.41

    42.47

    133.35

    216.56

    2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2.09

     

    22.09

    13.66

    3.79

    4.64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7km2

    拟建

    2016

    2017

    3.14

     

    3.14

    2.20

    0.57

    0.37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3km2

    拟建

    2016

    2017

    0.51

     

    0.51

    0.34

    0.11

    0.06

     

     

    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km2

    拟建

    2016

    2021

    1.31

     

    1.31

    0.79

    0.16

    0.36

     

     

    财政专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小流域治理面积2950km2

    拟建

    2016

    2021

    14.75

     

    14.75

    10.33

    2.95

    1.47

     

     

    面上水土流失治理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5km2

    拟建

    2016

    2021

    2.38

     

    2.38

     

     

    2.38

     

    3

    东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涉及寻乌、安远、定南、会昌、龙南5个县,48个项目。

    拟建

    2016

    2018

    26.55

     

    26.55

    21.24

    2.66

    2.65

     

    4

    农村水电建设

     

    拟建

     

     

    16.83

     

    16.83

    6.76

    0.96

    9.11

     

     

    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

    新增农村水电装机9万千瓦

    拟建

    2016

    2020

    9.62

     

    9.62

    4.04

    0.96

    4.62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409个项目,增加装机5万千瓦

    拟建

    2016

    2019

    7.21

     

    7.21

    2.72

     

    4.49

     

    5

    水利血防工程

    河湖岸综合治理,渠道硬化,涵闸及沉螺池改建,环境改造等。

    拟建

    2016

    2020

    2.00

     

    2.00

    1.00

    0.50

    0.50

     

    6

    水环境治理工程

     

     

     

     

    339.55

     

    142.65

    9.00

    25.50

    108.15

    196.90

     

    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

    南昌市内四纵三横河湖连通工程建设及水环境整治工程。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146.37

     

    80.00

     

    20.00

    60.00

    66.37

     

    抚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河道179km,新建红渡、下马山、疏山梯级枢纽。

    拟建

    2017

    2020年以后

    25.00

     

    5.00

     

    2.50

    2.50

    20.00

     

    九江市城区河湖连通工程

    八里湖、赛城湖、赤湖综合治理工程,新开河、龙开故道、甘棠湖、南门湖、白水湖等城区河湖补水工程和景观工程。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19.65

     

    10.00

    2.00

    1.00

    7.00

    9.65

     

    上饶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解放河、黄沙塘水库、清溪、十里水、郭门溪、十里湖等综合治理工程。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48.53

     

    27.65

     

     

    27.65

    20.88

     

    其它城市河湖连通工程(南昌、九江、上饶外)

    连通河湖,引入活化水源,对城市河湖进行生态补水;建设抬水工程,岸坡生态治理等。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50.00

     

    10.00

    2.00

    1.00

    7.00

    40.00

     

    农村水环境治理

    农村河道、沟渠、门塘综合整治等。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50.00

     

    10.00

    5.00

    1.00

    4.00

    40.00

    7

    水生态修复工程

    鄱阳湖水资源保护工程、五河源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柘林湖水资源保护工程。

    拟建

     

     

    23.66

     

    4.00

    2.40

    0.40

    1.20

    19.66

     

    鄱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鄱阳湖周边军山湖、金溪湖等湖泊群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11.88

     

    2.00

    1.20

    0.20

    0.60

    9.88

     

    五河源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赣抚信饶修五河源头区,河道生态修复、重金属污染治理、水源涵养等。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6.75

     

    1.00

    0.60

    0.10

    0.30

    5.75

     

    柘林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生态护坡改建45km,湖滨人工湿地恢复面积450亩,湖滨带生态保护45km,周边武宁县、永修县农村水环境整治。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5.03

     

    1.00

    0.60

    0.10

    0.30

    4.03

    8

    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

    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包括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整治、防洪安全、生态景观,水文化建设等。

    拟建

    2016

    2020

    13.00

     

    13.00

     

    7.80

    5.20

     

    9

    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9个超采区治理,主要工程措施包括回灌补源、水源置换、限采、禁采等。

    拟建

    2016

    2020

    0.71

     

    0.71

    0.35

    0.36

     

     

    10

    水利风景区建设

    拟新增10个国家水利风景区,30个省级水利风景区。

    拟建

    2016

    2020

    2.40

     

    2.40

     

    0.50

    1.90

     

    管理能力保障(31)

     

     

     

     

    135.39

    12.59

    114.95

    41.95

    60.25

    12.75

    7.85

    1

    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

     

     

     

     

    63.32

    11.88

    44.99

    28.61

    14.55

    1.83

    6.45

     

    小型水库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建设

    小型以上水库自动测报系统新建整合改造、通信预警系统建设。

    拟建

    2016

    2020

    8.03

     

    8.03

    5.46

    2.17

    0.40

     

     

    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建设

    五河一湖洪水预报调度系统,赣江、修河水库群信息共享及调度平台、南昌等城市防洪排涝预警预报系统等。

    拟建

    2016

    2018

    0.30

     

    0.30

     

    0.20

    0.10

     

     

    基层防洪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县乡防洪预案预报预警体系和指挥平台建设、防汛抢险救生器材配置、防灾减灾能力培训和知识宣传等。

    拟建

    2016

    2019

    5.27

     

    5.27

    3.16

    1.05

    1.06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山洪灾害监测等非工程措施、山洪灾害调查评价。

    续建

    2016

    2020

    22.00

    10.00

    12.00

    10.00

    2.00

     

     

     

    防汛抗旱仓储基地建设

    建设1个省级、11个设区市、20个中心县、80个其他县仓储基地。

    拟建

    2016

    2020

    7.70

     

    7.70

    4.00

    3.70

     

     

     

    防汛抢险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

    建立1支省级、11支设区市级、20支县(市)级防汛抢险队伍。

    拟建

    2016

    2020

    0.10

     

    0.10

    0.05

    0.05

     

     

     

    应急移动排涝设备建设

    建设省级、11个设区市防汛抢险队,购置移动泵车48台、拖车式泵站240套。

    拟建

    2016

    2019

    1.36

     

    1.36

    0.82

    0.27

    0.27

     

     

    省、市、县、乡四级抗旱服务队建设

    新建1支省级、11支市级、25支县级、1598支乡镇抗旱服务队,强化已建94支县级抗旱服务队。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18.33

    1.88

    10.00

    5.00

    5.00

     

    6.45

     

    墒情监测建设工程

    新建墒情监测站84处,建立省级和设区市(鄱阳湖)旱情信息管理中心。

    拟建

    2016

    2017

    0.23

     

    0.23

    0.12

    0.11

     

     

    2

    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建设

     

     

     

     

    7.94

     

    6.54

    1.08

    5.46

     

    1.40

     

    鄱阳湖水文生态监测研究基地二期工程

    ①野外监测系统:新建水位站5处、地下水监测站2处、康山湖流监测站、水质水量自动在线监测站2处、水生态监测站4处;②实验研究系统:新建棠荫岛水生态样本库;③支撑保障系统:基地管理附属设施、南昌水文生态实验及办公用房、通信与水文信息传输工程。

    拟建

    2016

    2017

    0.75

     

    0.75

    0.15

    0.60

     

     

     

    水文监测设施建设

    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包括水文站新建及升级改造、水文巡测基地建设、水文实验站一期工程、饮用水安全应急监测、水文应急监测设施建设等。

    拟建

    2016

    2020年以后

    4.40

     

    3.00

    0.63

    2.37

     

    1.40

     

    水资源监测设施建设

    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一期、二期及省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工程,饮用水安全应急监测建设工程,新建地下水监测站116处、改建14处、完善地下水监测中心10处。

    拟建

    2016

    2017

    1.42

     

    1.42

    0.30

    1.12

     

     

     

    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

    完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包括新建5个监测分站),新建或改造33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包括21个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初步建成水土保持基础信息平台。

    拟建

    2016

    2018

    1.37

     

    1.37

     

    1.37

     

     

    3

    基层水利单位能力建设

     

     

     

     

    10.77

    0.49

    10.28

    3.66

    6.40

    0.22

     

     

    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

    市级和县级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108处能力建设。

    拟建

    2016

    2020

    1.08

     

    1.08

    0.86

     

    0.22

     

     

    乡镇水务站标准化建设

    新建办公房、防汛仓库,配置防汛抗旱机电设施等。

    续建

    2015

    2020

    8.00

    0.30

    7.70

    2.30

    5.40

     

     

     

    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

    水上执法装备:建造快艇36艘、趸船5艘、中型执法艇4艘。取证办公等基本执法装备和水利执法管理系统建设。

    续建

    2013

    2020

    0.69

    0.19

    0.50

     

    0.50

     

     

     

    灌溉试验站网建设

    改造省级中心站,新建3个重点站。

    拟建

    2016

    2020

    1.00

     

    1.00

    0.50

    0.50

     

     

    4

    水利信息化建设

     

     

     

     

    12.85

    0.22

    12.63

    0.60

    9.33

    2.70

     

     

    河长制管理平台建设

    河湖数据库、河湖信息管理系统、重点河湖动态监测系统建设等。

    拟建

    2016

    2020

    5.00

     

    5.00

     

    2.50

    2.50

     

     

    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

    防汛云平台建设、防汛电子沙盘系统、重要水利工程防汛视频监控系统、洪水预警预报系统、水库群联合调度系统等

    续建

    2013

    2017

    2.11

    0.22

    1.89

    0.20

    1.69

     

     

     

    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建设

    ①监测网络:升级省级总站节点1处,新建设区市分站节点11处、监测点节点42处;②数据库:省总站和监测分站数据库建设;③天地一体化水土保持动态监管建设。

    拟建

    2016

    2020

    2.32

     

    2.32

     

    2.32

     

     

     

    水文信息化系统建设

    ①计算机通讯网络:建立完善水文巡测基地通讯网络、水文站网络延伸;②水文数据中心建设及水文综合服务系统。

    拟建

    2016

    2020

    0.45

     

    0.45

     

    0.45

     

     

     

    全省河道执法信息化建设

    全省河道执法信息储存、处理、共享平台,重点水域监控设备,采区监控设备,采砂机具监控设备,执法船舶监控设备。

    拟建

    2016

    2020

    0.50

     

    0.50

     

    0.50

     

     

     

    江西省水利建设质量信息管理系统

     

    拟建

    2016

    2017

    0.20

     

    0.20

     

    0.20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业务在线审批系统、移动平台系统等。

    拟建

    2016

    2020

    0.50

     

    0.50

     

    0.50

     

     

     

    智慧江西水利建设

    省级水利数据中心、水利空间地理共享平台建设等。

    拟建

    2016

    2020

    0.97

     

    0.97

     

    0.97

     

     

     

    灌区信息化建设

    自动化配水设施、用水计量设施、水质监测、工情监测及信息处理系统建设等

    拟建

    2016

    2020

    0.80

     

    0.80

    0.40

    0.20

    0.20

     

    5

    水利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区域水利科研中心建设。

    拟建

    2016

    2020

    1.51

     

    1.51

     

    1.51

     

     

    6

    水利前期工作

    编制规划及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等。

    拟建

    2016

    2020

    10.00

     

    10.00

     

    10.00

     

     

    7

    水利工程维养

    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管理等。

    拟建

    2016

    2020

    26.00

     

    26.00

    8.00

    10.00

    8.00

     

    8

    人才培养及科技创新

    人才培养培训,科研教育及科技推广。

     

     

     

    3.00

     

    3.00

     

    3.00

     

     

     

    人才队伍建设

    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人才队伍及基层培训能力建设。

    拟建

    2016

    2020

    1.68

     

    1.68

     

    1.68

     

     

     

    科技创新

    科研教育及科技推广。

    拟建

    2016

    2020

    1.32

     

    1.32

     

    1.32

     

     

     

    注:172项目是2014年5月由国务院部署,近期重点推进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

     

     

     

     

     

     

     

     

     

     

     

     

     

     

                          附表2   江西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投资分析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计

    有中央投入渠道

    可能有中央投入渠道

    无中央渠道

    小计

    中央

    省级

    地方及其他

    小计

    中央

    省级

    地方及其他

    小计

    中央

    省级

    地方及其他

    小计

    中央

    省级

    地方及其他

     

    合计(104项)

    1448.81

    640.96

    332.40

    475.45

    1117.22

    612.35

    254.03

    250.84

    78.04

    28.61

    17.05

    32.38

    253.55

     

    61.32

    192.23

    其中

    172重大项目(13项)

    275.31

    125.54

    81.14

    68.63

    260.91

    118.54

    77.74

    64.63

    14.40

    7.00

    3.40

    4.00

     

     

     

     

    172以外项目(91项)

    1173.50

    515.42

    251.26

    406.82

    856.31

    493.81

    176.29

    186.21

    63.64

    21.61

    13.65

    28.38

    253.55

     

    61.32

    192.23

    防洪安全(20项)

    588.71

    338.83

    84.60

    165.28

    540.31

    330.33

    73.90

    136.08

    17.40

    8.50

    3.70

    5.20

    31.00

     

    7.00

    24.00

    (一)

    172重大项目(8项)

    121.94

    58.93

    16.19

    46.82

    107.54

    51.93

    12.79

    42.82

    14.40

    7.00

    3.40

    4.00

     

     

     

     

    1

    浯溪口水利枢纽

    16.60

     

    2.63

    13.97

    16.60

     

    2.63

    13.97

     

     

     

     

     

     

     

     

    2

    鄱阳湖治理

    94.70

    53.61

    11.43

    29.66

    80.30

    46.61

    8.03

    25.66

    14.40

    7.00

    3.40

    4.00

     

     

     

     

     

    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

    4.40

    2.00

    2.40

     

     

     

     

     

    4.40

    2.00

    2.40

     

     

     

     

     

     

    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

    29.52

    17.71

    2.95

    8.86

    29.52

    17.71

    2.95

    8.86

     

     

     

     

     

     

     

     

     

    鄱阳湖五河尾闾疏浚工程

    20.00

    10.00

    2.00

    8.00

    20.00

    10.00

    2.00

    8.00

     

     

     

     

     

     

     

     

     

    鄱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11.70

    9.36

    1.17

    1.17

    11.70

    9.36

    1.17

    1.17

     

     

     

     

     

     

     

     

     

    鄱阳湖区单退圩堤加固整治

    19.08

    9.54

    1.91

    7.63

    19.08

    9.54

    1.91

    7.63

     

     

     

     

     

     

     

     

     

    鄱阳湖区重点圩堤达标建设

    10.00

    5.00

    1.00

    4.00

     

     

     

     

    10.00

    5.00

    1.00

    4.00

     

     

     

     

    3

    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

    10.64

    5.32

    2.13

    3.19

    10.64

    5.32

    2.13

    3.19

     

     

     

     

     

     

     

     

    (二)

    172以外项目(12项)

    466.77

    279.90

    68.41

    118.46

    432.77

    278.40

    61.11

    93.26

    3.00

    1.50

    0.30

    1.20

    31.00

     

    7.00

    24.00

    4

    九江长江干堤整治改造工程

    3.00

    1.50

    0.30

    1.20

     

     

     

     

    3.00

    1.50

    0.30

    1.20

     

     

     

     

    5

    五河防洪治理工程

    87.64

    43.82

    17.53

    26.29

    87.64

    43.82

    17.53

    26.29

     

     

     

     

     

     

     

     

    6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163.19

    114.23

    16.32

    32.64

    163.19

    114.23

    16.32

    32.64

     

     

     

     

     

     

     

     

    7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

    7.88

    3.94

    0.79

    3.15

    7.88

    3.94

    0.79

    3.15

     

     

     

     

     

     

     

     

    8

    江西省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12.30

    8.20

    2.05

    2.05

    12.30

    8.20

    2.05

    2.05

     

     

     

     

     

     

     

     

    9

    五河干流1-5万亩圩堤险加固工程

    8.80

    4.40

    1.76

    2.64

    8.80

    4.40

    1.76

    2.64

     

     

     

     

     

     

     

     

    10

    万亩圩堤应急除险工程

    4.50

    2.25

    1.13

    1.12

    4.50

    2.25

    1.13

    1.12

     

     

     

     

     

     

     

     

    11

    千亩圩堤应急整治工程

    14.00

     

    7.00

    7.00

     

     

     

     

     

     

     

     

    14.00

     

    7.00

    7.00

    12

    城市防洪工程

    17.00

     

     

    17.00

     

     

     

     

     

     

     

     

    17.00

     

     

    17.00

    13

    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

    60.07

    42.05

    6.01

    12.01

    60.07

    42.05

    6.01

    12.01

     

     

     

     

     

     

     

     

    14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60.79

    42.69

    12.06

    6.04

    60.79

    42.69

    12.06

    6.04

     

     

     

     

     

     

     

     

    15

    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27.60

    16.56

    3.59

    7.45

    27.60

    16.56

    3.59

    7.45

     

     

     

     

     

     

     

     

    供水安全(31项)

    414.92

    165.39

    85.46

    164.07

    335.96

    161.29

    84.16

    90.51

    12.96

    4.10

    1.30

    7.56

    66.00

     

     

    66.00

    (一)

    172重大项目(4项)

    53.37

    26.61

    4.95

    21.81

    53.37

    26.61

    4.95

    21.81

     

     

     

     

     

     

     

     

    1

    四方井水库

    16.56

    6.62

    1.66

    8.28

    16.56

    6.62

    1.66

    8.28

     

     

     

     

     

     

     

     

    2

    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二期

    12.81

    7.69

    1.28

    3.84

    12.81

    7.69

    1.28

    3.84

     

     

     

     

     

     

     

     

    3

    大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14.00

    6.30

    0.81

    6.89

    14.00

    6.30

    0.81

    6.89

     

     

     

     

     

     

     

     

    4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10.00

    6.00

    1.20

    2.80

    10.00

    6.00

    1.20

    2.80

     

     

     

     

     

     

     

     

    (二)

    172以外项目(27项)

    361.55

    138.78

    80.51

    142.26

    282.59

    134.68

    79.21

    68.70

    12.96

    4.10

    1.30

    7.56

    66.00

     

     

    66.00

    5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59.30

    10.00

    15.00

    34.30

    59.30

    10.00

    15.00

    34.30

     

     

     

     

     

     

     

     

    6

    江西省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66.00

     

     

    66.00

     

     

     

     

     

     

     

     

    66.00

     

     

    66.00

    7

    大型水库

    18.05

    7.18

    3.59

    7.28

    18.05

    7.18

    3.59

    7.28

     

     

     

     

     

     

     

     

     

    花桥水库

    17.95

    7.18

    3.59

    7.18

    17.95

    7.18

    3.59

    7.18

     

     

     

     

     

     

     

     

     

    鹅婆岭水利枢纽

    0.10

     

     

    0.10

    0.10

     

     

    0.10

     

     

     

     

     

     

     

     

    8

    中型水库

    33.63

    13.06

    3.34

    17.23

    33.63

    13.06

    3.34

    17.23

     

     

     

     

     

     

     

     

     

    寒山水库

    2.97

    1.19

    0.30

    1.48

    2.97

    1.19

    0.30

    1.48

     

     

     

     

     

     

     

     

     

    太湖水库

    5.44

    2.18

    0.54

    2.72

    5.44

    2.18

    0.54

    2.72

     

     

     

     

     

     

     

     

     

    石洞水库

    1.70

    0.68

    0.17

    0.85

    1.70

    0.68

    0.17

    0.85

     

     

     

     

     

     

     

     

     

    井山水库

    3.67

    1.47

    0.37

    1.83

    3.67

    1.47

    0.37

    1.83

     

     

     

     

     

     

     

     

     

    芳陂水库(扩建)

    0.44

    0.18

    0.04

    0.22

    0.44

    0.18

    0.04

    0.22

     

     

     

     

     

     

     

     

     

    吊钟水库

    2.57

    1.03

    0.26

    1.28

    2.57

    1.03

    0.26

    1.28

     

     

     

     

     

     

     

     

     

    洋池口水库

    1.83

    0.73

    0.18

    0.92

    1.83

    0.73

    0.18

    0.92

     

     

     

     

     

     

     

     

     

    保丰水库(扩建)

    1.00

    0.40

    0.10

    0.50

    1.00

    0.40

    0.10

    0.50

     

     

     

     

     

     

     

     

     

    铁镜山水库

    2.86

    1.14

    0.30

    1.42

    2.86

    1.14

    0.30

    1.42

     

     

     

     

     

     

     

     

     

    夏营水库

    3.19

    1.28

    0.34

    1.57

    3.19

    1.28

    0.34

    1.57

     

     

     

     

     

     

     

     

     

    茶坑水库

    2.16

    0.86

    0.23

    1.07

    2.16

    0.86

    0.23

    1.07

     

     

     

     

     

     

     

     

     

    碧湖水库

    2.20

    0.88

    0.23

    1.09

    2.20

    0.88

    0.23

    1.09

     

     

     

     

     

     

     

     

     

    桐木堑水库

    1.60

    0.64

    0.17

    0.79

    1.60

    0.64

    0.17

    0.79

     

     

     

     

     

     

     

     

     

    岭下水库

    1.00

    0.40

    0.11

    0.49

    1.00

    0.40

    0.11

    0.49

     

     

     

     

     

     

     

     

     

    中型水库“十三五”期间开展前期工作(19座)

    1.00

     

     

    1.00

    1.00

     

     

    1.00

     

     

     

     

     

     

     

     

     

    中型水库储备项目(25座)

     

     

     

     

     

     

     

     

     

     

     

     

     

     

     

     

    9

    小型水库建设

    43.08

    34.41

    4.34

    4.33

    43.08

    34.41

    4.34

    4.33

     

     

     

     

     

     

     

     

    10

    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00

    1.80

    0.30

    0.90

     

     

     

     

    3.00

    1.80

    0.30

    0.90

     

     

     

     

    11

    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10.00

    6.50

    1.00

    2.50

    10.00

    6.50

    1.00

    2.50

     

     

     

     

     

     

     

     

    1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95.00

    47.50

    47.50

     

    95.00

    47.50

    47.50

     

     

     

     

     

     

     

     

     

    13

    新建大型灌区工程

    8.00

    4.80

    0.80

    2.40

    8.00

    4.80

    0.80

    2.40

     

     

     

     

     

     

     

     

     

    峡江灌区

    5.00

    3.00

    0.50

    1.50

    5.00

    3.00

    0.50

    1.50

     

     

     

     

     

     

     

     

     

    大坳灌区

    3.00

    1.80

    0.30

    0.90

    3.00

    1.80

    0.30

    0.90

     

     

     

     

     

     

     

     

    14

    江西省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15.53

    11.23

    3.64

    0.66

    15.53

    11.23

    3.64

    0.66

     

     

     

     

     

     

     

     

    15

    节水型社会建设

    5.00

    2.00

    1.00

    2.00

     

     

     

     

    5.00

    2.00

    1.00

    2.00

     

     

     

     

    16

    南昌市供水引水工程

    4.96

    0.30

     

    4.66

     

     

     

     

    4.96

    0.30

     

    4.66

     

     

     

     

    水生态安全(22项)

    330.23

    94.41

    102.47

    133.35

    165.09

    82.66

    67.91

    14.52

    34.71

    11.75

    3.76

    19.20

    130.43

     

    30.80

    99.63

    (一)

    172重大项目(1项)

    100.00

    40.00

    60.00

     

    100.00

    40.00

    60.00

     

     

     

     

     

     

     

     

     

    1

    鄱阳湖水利枢纽

    100.00

    40.00

    60.00

     

    100.00

    40.00

    60.00

     

     

     

     

     

     

     

     

     

    (二)

    172以外项目(21项)

    230.23

    54.41

    42.47

    133.35

    65.09

    42.66

    7.91

    14.52

    34.71

    11.75

    3.76

    19.20

    130.43

     

    30.80

    99.63

    2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2.09

    13.66

    3.79

    4.64

    19.71

    13.66

    3.79

    2.26

     

     

     

     

    2.38

     

     

    2.38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3.14

    2.20

    0.57

    0.37

    3.14

    2.20

    0.57

    0.37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0.51

    0.34

    0.11

    0.06

    0.51

    0.34

    0.11

    0.06

     

     

     

     

     

     

     

     

     

    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1.31

    0.79

    0.16

    0.36

    1.31

    0.79

    0.16

    0.36

     

     

     

     

     

     

     

     

     

    财政专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14.75

    10.33

    2.95

    1.47

    14.75

    10.33

    2.95

    1.47

     

     

     

     

     

     

     

     

     

    面上水土流失治理

    2.38

     

     

    2.38

     

     

     

     

     

     

     

     

    2.38

     

     

    2.38

    3

    东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6.55

    21.24

    2.66

    2.65

    26.55

    21.24

    2.66

    2.65

     

     

     

     

     

     

     

     

    4

    农村水电建设

    16.83

    6.76

    0.96

    9.11

    16.83

    6.76

    0.96

    9.11

     

     

     

     

     

     

     

     

     

    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

    9.62

    4.04

    0.96

    4.62

    9.62

    4.04

    0.96

    4.62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7.21

    2.72

     

    4.49

    7.21

    2.72

     

    4.49

     

     

     

     

     

     

     

     

    5

    水利血防工程

    2.00

    1.00

    0.50

    0.50

    2.00

    1.00

    0.50

    0.50

     

     

     

     

     

     

     

     

    6

    水环境治理工程

    142.65

    9.00

    25.50

    108.15

     

     

     

     

    30.00

    9.00

    3.00

    18.00

    112.65

     

    22.50

    90.15

     

    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

    80.00

     

    20.00

    60.00

     

     

     

     

     

     

     

     

    80.00

     

    20.00

    60.00

     

    抚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

    5.00

     

    2.50

    2.50

     

     

     

     

     

     

     

     

    5.00

     

    2.50

    2.50

     

    九江市城区河湖连通工程

    10.00

    2.00

    1.00

    7.00

     

     

     

     

    10.00

    2.00

    1.00

    7.00

     

     

     

     

     

    上饶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27.65

     

     

    27.65

     

     

     

     

     

     

     

     

    27.65

     

     

    27.65

     

    其它城市河湖连通工程(南昌、九江、上饶外)

    10.00

    2.00

    1.00

    7.00

     

     

     

     

    10.00

    2.00

    1.00

    7.00

     

     

     

     

     

    农村水环境治理

    10.00

    5.00

    1.00

    4.00

     

     

     

     

    10.00

    5.00

    1.00

    4.00

     

     

     

     

    7

    水生态修复工程

    4.00

    2.40

    0.40

    1.20

     

     

     

     

    4.00

    2.40

    0.40

    1.20

     

     

     

     

     

    鄱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2.00

    1.20

    0.20

    0.60

     

     

     

     

    2.00

    1.20

    0.20

    0.60

     

     

     

     

     

    五河源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00

    0.60

    0.10

    0.30

     

     

     

     

    1.00

    0.60

    0.10

    0.30

     

     

     

     

     

    柘林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00

    0.60

    0.10

    0.30

     

     

     

     

    1.00

    0.60

    0.10

    0.30

     

     

     

     

    8

    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

    13.00

     

    7.80

    5.20

     

     

     

     

     

     

     

     

    13.00

     

    7.80

    5.20

    9

    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0.71

    0.35

    0.36

     

     

     

     

     

    0.71

    0.35

    0.36

     

     

     

     

     

    10

    水利风景区建设

    2.40

     

    0.50

    1.90

     

     

     

     

     

     

     

     

    2.40

     

    0.50

    1.90

    管理能力保障(31项)

    114.95

    42.33

    59.87

    12.75

    75.86

    38.07

    28.06

    9.73

    12.97

    4.26

    8.29

    0.42

    26.12

     

    23.52

    2.60

    1

    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

    44.99

    28.61

    14.55

    1.83

    44.69

    28.61

    14.35

    1.73

     

     

     

     

    0.30

     

    0.20

    0.10

     

    小型水库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建设

    8.03

    5.46

    2.17

    0.40

    8.03

    5.46

    2.17

    0.40

     

     

     

     

     

     

     

     

     

    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建设

    0.30

     

    0.20

    0.10

     

     

     

     

     

     

     

     

    0.30

     

    0.20

    0.10

     

    基层防洪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5.27

    3.16

    1.05

    1.06

    5.27

    3.16

    1.05

    1.06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12.00

    10.00

    2.00

     

    12.00

    10.00

    2.00

     

     

     

     

     

     

     

     

     

     

    防汛抗旱仓储基地建设

    7.70

    4.00

    3.70

     

    7.70

    4.00

    3.70

     

     

     

     

     

     

     

     

     

     

    防汛抢险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

    0.10

    0.05

    0.05

     

    0.10

    0.05

    0.05

     

     

     

     

     

     

     

     

     

     

    应急移动排涝设备建设

    1.36

    0.82

    0.27

    0.27

    1.36

    0.82

    0.27

    0.27

     

     

     

     

     

     

     

     

     

    省、市、县、乡四级抗旱服务队建设

    10.00

    5.00

    5.00

     

    10.00

    5.00

    5.00

     

     

     

     

     

     

     

     

     

     

    墒情监测建设工程

    0.23

    0.12

    0.11

     

    0.23

    0.12

    0.11

     

     

     

     

     

     

     

     

     

    2

    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建设

    6.54

    1.46

    5.08

     

    5.17

    1.46

    3.71

     

     

     

     

     

    1.37

     

    1.37

     

     

    鄱阳湖水文生态监测研究基地二期工程

    0.75

    0.53

    0.22

     

    0.75

    0.53

    0.22

     

     

     

     

     

     

     

     

     

     

    水文监测设施建设

    3.00

    0.63

    2.37

     

    3.00

    0.63

    2.37

     

     

     

     

     

     

     

     

     

     

    水资源监测设施建设

    1.42

    0.30

    1.12

     

    1.42

    0.30

    1.12

     

     

     

     

     

     

     

     

     

     

    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

    1.37

     

    1.37

     

     

     

     

     

     

     

     

     

    1.37

     

    1.37

     

    3

    基层水利单位能力建设

    10.28

    3.66

    6.40

    0.22

     

     

     

     

    10.28

    3.66

    6.40

    0.22

     

     

     

     

     

    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

    1.08

    0.86

     

    0.22

     

     

     

     

    1.08

    0.86

     

    0.22

     

     

     

     

     

    乡镇水务站标准化建设

    7.70

    2.30

    5.40

     

     

     

     

     

    7.70

    2.30

    5.40

     

     

     

     

     

     

    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

    0.50

     

    0.50

     

     

     

     

     

    0.50

     

    0.50

     

     

     

     

     

     

    灌溉试验站网建设

    1.00

    0.50

    0.50

     

     

     

     

     

    1.00

    0.50

    0.50

     

     

     

     

     

    4

    水利信息化建设

    12.63

    0.60

    9.33

    2.70

     

     

     

     

    2.69

    0.60

    1.89

    0.20

    9.94

     

    7.44

    2.50

     

    河长制管理平台建设

    5.00

     

    2.50

    2.50

     

     

     

     

     

     

     

     

    5.00

     

    2.50

    2.50

     

    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

    1.89

    0.20

    1.69

     

     

     

     

     

    1.89

    0.20

    1.69

     

     

     

     

     

     

    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建设

    2.32

     

    2.32

     

     

     

     

     

     

     

     

     

    2.32

     

    2.32

     

     

    水文信息化系统建设

    0.45

     

    0.45

     

     

     

     

     

     

     

     

     

    0.45

     

    0.45

     

     

    全省河道执法信息化建设

    0.50

     

    0.50

     

     

     

     

     

     

     

     

     

    0.50

     

    0.50

     

     

    江西省水利建设质量信息管理系统

    0.20

     

    0.20

     

     

     

     

     

     

     

     

     

    0.20

     

    0.20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0.50

     

    0.50

     

     

     

     

     

     

     

     

     

    0.50

     

    0.50

     

     

    智慧江西水利建设

    0.97

     

    0.97

     

     

     

     

     

     

     

     

     

    0.97

     

    0.97

     

     

    灌区信息化建设

    0.80

    0.40

    0.20

    0.20

     

     

     

     

    0.80

    0.40

    0.20

    0.20

     

     

     

     

    5

    水利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1.51

     

    1.51

     

     

     

     

     

     

     

     

     

    1.51

     

    1.51

     

    6

    水利前期工作

    10.00

     

    10.00

     

     

     

     

     

     

     

     

     

    10.00

     

    10.00

     

    7

    水利工程维养

    26.00

    8.00

    10.00

    8.00

    26.00

    8.00

    10.00

    8.00

     

     

     

     

     

     

     

     

    8

    人才培养及科技创新

    3.00

     

    3.00

     

     

     

     

     

     

     

     

     

    3.00

     

    3.00

     

     

    人才队伍建设

    1.68

     

    1.68

     

     

     

     

     

     

     

     

     

    1.68

     

    1.68

     

     

    科技创新

    1.32

     

    1.32

     

     

     

     

     

     

     

     

     

    1.32

     

    1.32